浙江日报讯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50元,年均实际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52元,年均实际增长8.5%;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达到6260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37∶1。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过去5年,我省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长率超过城镇居民0.8个百分点。在省两会上,如何让农民的腰包更鼓,引发代表、委员们热议。
0.8%:农民增收“加速度”
“政府对我们农民的收入问题很关注。”聊起农民增收的话题,省人大代表、诸暨市枫桥镇陈家村党支部书记陈乐琴很有感触。陈家村的村民靠珍珠致富了,如今村里有10余户“百万富翁”,生活水准不比城里人差。“感觉一年比一年好。”她高兴地说,农民富起来了,村集体经济也不断壮大,能够用来改善村庄环境,帮助困难村民。
省政协委员、武义众安畜禽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程雅锦关注到过去5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长比城镇居民高出0.8个百分点。“过去几十年,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速往往比农村居民高,城乡差距越拉越大。近5年来,农村居民收入平均年增速出现‘反超’,这让我很振奋。”
2.37倍:城乡差距待缩小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2.37∶1,让不少代表、委员内心有点沉重。
程雅锦委员粗粗算了一下,发现去年农村居民增加的收入,还不到城镇居民增加收入的一半。“毕竟城镇居民家底厚,城乡差距还是客观存在的。”她认为,这一点不能忽视。“农民增收的潜力很大,需要政府进一步扶持。”她认为,扶持不是简单地给钱、给技术,更重要的是给标准。程雅锦认为,政府应该把农产品的标准进行细化,不同农产品的价格才能拉开差距,让农民赚钱更“轻松”。
省人大代表、文成县大峃镇外南民族村党支部书记雷衍开认为,政府要对农民加强指导,农民也要增强农业产业化意识。“这样农民增收才更有前途,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才会进一步缩小。”
6260元:低收入农户增收快
“现在还有不少农民,因为生病、残疾或年老,收入很低。”雷衍开代表表示,在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同时,应该给一些低收入农户更多关爱,尤其要让低保政策更具针对性。他举例说,有些低保户因为突发疾病或意外摔伤等原因导致暂时性贫困,那么等他身体康复后,就不能再享受低保政策了,而应鼓励他们通过劳动致富。
“应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户进行分类,对生活暂时困难的,可以改为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和低保标准一致,但要严格审核。一旦其不符合低保标准了,就自动停止对其扶持和救助。这样,可以让低保资金用到刀刃上。”雷衍开说。
“看到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已经达到6260元,我心里还是挺高兴的。”省政协委员、嘉兴市农业经济局副局长赵如英认为,有些集体经济较好的村会给村民发放补助,并通过发展产业带动困难家庭脱贫。“政府对低收入农户进行帮扶的同时,更要注重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