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中共丽水市委决定开展第二次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县处级领导职位10个;
2.乡科级领导职位91个。(见附表:丽水市县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和报考条件一览表)
二、选拔范围和报考条件
县处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国选拔,乡科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市选拔。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县处级领导职位
(1)报考者任职经历须符合以下资格之一:①现任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3年5月31日,下同),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其中,团市委副书记职位放宽到现任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且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其中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②现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③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④任职高于上述职务。
(2)报考者学历和年龄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下同),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后出生),团市委副书记职位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
(3)报考者考核情况要求: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乡科级领导职位
(1)报考者任职经历须符合以下资格之一:①现任机关正股职务,或副股职务满1年,或机关科员职务满2年;其中,团县委副书记职位放宽到现任科员职务;②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上述有关职务;③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工作满1年;④任职高于上述职务;⑤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委员满1年)、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员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
(2)报考者学历和年龄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后出生)。其中,团县委副书记职位在27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
(3)报考者考核情况要求: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其中,2个正科级职位(共青团丽水市莲都区委书记、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报考条件见附表。
各目标职位报考条件有其它设定的,具体要求见附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宜报考的。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按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联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公选办,下同)统一组织,市、县(市、区)公选办具体组织实施。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以网络报名为主(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具体详见《丽水市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考须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和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相关栏目查询)。
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5月18日—5月24日。
每一选拔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须多于10人(含)。报考人数不足1:10的职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它职位。其中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的,报考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视情核减。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统一考试
县处级领导职位考试分笔试、能力测评和面试,乡科级领导职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试题委托全国或省级组织部门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命制。
1.笔试
试卷为公共综合卷,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按照县处级、乡科级领导职位要求分别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能力测评和面试
县处级领导职位能力测评以领导工作情景案例为测试内容,考察考生作为领导干部的决策、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县处级领导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乡科级领导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组长讨论两种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面试采用专家评委、群众评委相结合的形式。专家评委从外地聘请,群众评委邀请当地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干部职工担任。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面试评分权重为8:2。
县处级领导职位能力测评和面试前、乡科级领导职位面试前,市、县(市、区)公选办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采取网络报名的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合格的入围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能力测评和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能力测评和面试。若取得能力测评和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能力测评和面试的,空缺的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每个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1:6确定能力测评和面试人员(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按1:4确定)。
应试者凭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能力测评和面试。
笔试、资格复审、能力测评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组织考察
能力测评和面试结束后,县处级领导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占40%、能力测评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每位应试者的考试成绩;乡科级领导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和无组长讨论各50%)的比例确定每位应试者的考试成绩。每个职位根据考试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三名作为考察人选(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
对需调任的入围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空缺的人选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全市统一要求,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组织。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内容,注重考察入围人选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经考察评价,量化出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
(四)确定拟任用对象及公示
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占80%,量化考核分值占20%。每个职位根据总成绩的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拟任人选(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的按1:1.5确定),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常委会差额票决。差额票决时,由拟任人选在会上作个人陈述,并进行电视直播。确定拟任用对象后,进行公示和任用。
四、选拔工作的组织
联合公开选拔工作由市委统一领导、各县(市、区)委协同开展,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市委成立市联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公选办)、报名组、考务组、考察组,工作人员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等单位人员组成。各县(市、区)委相应成立公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公选办,负责各自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合公选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到7月上旬基本结束。
本次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丽水市联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