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4日讯
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新昌县按照“党的组织建设设置到哪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延伸到哪里”的要求,努力实现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按要求建立相应的纪检组织。
该县以“围绕主体、服务发展,因企制宜、有序推进,分类指导、探索创新”为基本原则,建立健全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工作。力争2013年9月底前实现党委建制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2013年12月底前实现独立党总支建制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相应的纪检组织;2014年12月底前在其他条件成熟、设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配备相应的纪检人员。纪检组织将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台账、有规章制度、有经费保障。同时,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规模和党组织建制、党员数量等情况,可以探索企业合建、行业统建、区域联建等方式设立纪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