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运”举办期间,沈阳市将对全运会场馆周边实施禁火。昨日,沈阳市政府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8月30日至9月13日“十二运”举办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对全运会场馆实施禁火。“十二运”举办期间,即全运会开幕式起至闭幕式止为禁火期。全市所有全运会场馆为禁火区域。“十二运”举办期间,禁止随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同时,在禁火区域内,禁止烧烤、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鞭炮。禁止丢烟头火种、点火把照明等。
另外,“十二运”举办期间,所有禁火区域内的动火、用火,包括使用电磁炉、电炉、液化气、电气焊等引起明火或者高温(大于80℃)的工具、设施等,须事前告知市公安机关,并在其指定的时间、地点作业,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沈阳市消防支队负责人表示,如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市民,由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