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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建章立制推进党团员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

   浙江在线09月16日讯 为更好开展青春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团员在志愿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三门县委组织部、团县委进一步制定党团志愿服务组织建设机制,通过搭建体系、组建队伍、开展活动、加强管理实现该县党团员志愿服务工作开展常态化。

  当前,该县已建立党团志愿服务总队,负责指导、协调各党团志愿服务队(分队)开展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党团志愿服务队(分队)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及时招募党团志愿服务者并有效整合队伍。将党团志愿者按特长进行分组,建立志愿者名册、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阵地、活动记录等工作台账,按照每季度至少一次的原则,围绕扶贫济困、帮老助残、法律援助等公益事业,积极开展党团员志愿服务活动。县管领导干部、县管后备干部带头参加志愿服务队伍。到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自主认领至少一个党员志愿服务岗,原则上要求每半年参加至少一次社区组织开展的社会性、公益性活动或每年完成至少一个服务项目。各乡镇、部门为党团志愿者服务队建立了党团志愿者档案和群众服务需求档案。党员的志愿服务记录将同步记录在《中国共产党党员证》上,并及时更新至台州市党的基层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表彰考核依据。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将结合上报情况和不定期督查情况,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城和县直属机关(由县直机关党工委负责)、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政法系统(由政法委牵头)、交通系统、文化系统等青年党团员数较多的县级部门已分别成立党团志愿服务队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其他县级部门党组织及党委、党总支建制的基层党组织和省市县双重管理非公企业的党团志愿服务分队目前也正在积极筹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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