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25日讯(通讯员 姜晓霞 记者 叶海)为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创业,杭州市工商局日前出台了《杭州市工商局支持大学生创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在杭创业的大学生提供的注册登记“零首付”、经常场所“零门槛”、服务创业“零收费”的优惠政策。
自2009年以来,杭州市工商局就相继出台了《关于做好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登记工作的通知》、《对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试行“零首付”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业放宽经营场所准入的通知》等文件,推出的“绿色通道”服务、注册资本“零首付”政策等广受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好评。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则是在此基础上的一个再升级,从降低创业门槛、提供特需服务、推进长效帮扶等三个方面共推出17条举措,进一步为大学生创业者搭建创业创新的平台提供了更多优惠条件。
根据该《若干意见》,在杭创业的大学生,可以享受工商部门提供的“三零”优惠政策,即注册登记“零首付”、经常场所“零门槛”、服务创业“零收费”,政策鼓励大学生在各类大学生创业园开办公司,凡在小区租房或在大学生创业园创办公司的,只要校方或创业园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即可办理;允许从事策划、设计等服务性行业的租用大学生公寓、居民住宅或商住两用的高层建筑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使用市区底层住宅作经营场所的放宽行业限制,经有关部门批准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均可申请办照。
杭州市工商局不仅为大学生创业企业开设绿色通道,设置导办人员,提供各类创业咨询,帮助其更快捷高效地办理登记手续,还对走上创业路的大学生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服务,专门设置了“大学生创业辅导员”。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每一家在杭的“大创企业”在设立一年内都会有专人联系服务,并定期回访经营情况,规范经营行为,提供市场信息,指导年检验照。
针对近几年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杭州市工商局积极发挥其联络协调作用,帮助有志于开设网店创业的大学生与淘宝网、阿里巴巴等著名网络交易平台沟通,为大学生争取参观淘宝网、免费初创知识培训、免费旺铺产品装潢等机会。
此外,杭州市还对大学生创业企业实行首犯不罚制度,“大创企业”注册资本不能按时到位、挪作自用,或涉嫌商标侵权、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只要非主观故意且没有对他人、社会造成损害后果的,允许其限期改正,实行教育劝导、诫勉谈话等柔性监管方式,可不予行政处罚。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