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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为授权审批发展党员试点单位

 

关于确定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党委等22家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为授权审批发展党员
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市委“两新”工委:

  经研究,确定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党委等22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为授权审批发展党员试点单位。请你们按照《党章》、《浙江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规定(试行)》及有关文件规定,指导试点单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试点工作有关进展情况,请及时上报省委“两新”工委。

  附件:授权审批发展党员试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名单

  中共浙江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3年1月22日

  附件

  授权审批发展党员试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

  名单

  杭州市(3家)

  吉利控股集团党委

  施强药业集团党委

  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宁波市(3家)

  舜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党委

  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温州市(2家)

  正泰集团党委

  华锋集团党委

  嘉兴市(1家)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湖州市(2家)

  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超威集团党委

  绍兴市(1家)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党委

  金华市(2家)

  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衢州市(2家)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党委

  舟山市(1家)

  浙江海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台州市(3家)

  爱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党委

  苏泊尔集团党委

  丽水市(2家)

  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抄报:省委组织部

  中共浙江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3年1月24日印

  (共印9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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