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中共浙江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工商局党委,省委“两新”工委各委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党组,省级双重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中共浙江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
2013年3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认真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工商实际,扎实推进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六个100%”和“六个有效”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商品交易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强化基础,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工作制度
1、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标准。按照《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组〔2012〕20号)精神,结合商品交易市场实际,总结提升余杭等地实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研究制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标准,不断提升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指导督促各级协会、商品交易市场党组织根据个体工商户党员特点,按照“灵活、多样、务实”的原则,有效开展组织生活,形成一套与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生产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提升党员素质、经营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机结合。建立党组织防瘫预警机制,着力解决困难党组织党建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保持党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相对稳定。
3、完善信息动态管理应用机制。充分发挥“浙江工商基层管理系统非公党建软件”功能,在注册登记、验照、巡访等各个环节,认真做好党员信息采集、录入、核实工作,掌握党建信息动态变化情况。省工商局政务网增设“全省个体工商户党建信息一览表”专栏,每月底公布各市个体工商户数、个体工商户党员数、党组织组建及活动组织情况,及时反映各市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二、坚持围绕中心,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实质作用
4、积极帮助应对困难经济形势。深入实施“克难攻坚当先锋”行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商品交易市场平稳运行、科学发展。广泛开展形势教育和调研走访活动,帮助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应对挑战、提振信心、破解难题,增强创业创新能力。注重加强人文关怀,及时反映个体工商户诉求,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促进诚信合法经营。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个体工商户和经营户精神文化生活,引领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和监督个体工商户和商品市场经营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规范管理,抵制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等歪风邪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6、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融共促。深化推进“双强六好”创建,紧密结合工商信用管理、星级市场评定及协会服务等工作,有效开展党建工作,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工商和协会党组织要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党员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实现“个转企”。
7、全面巩固提升品牌载体。推广温岭党代表工作室、东阳等地党员星级评定的先进经验,结合“创业之星”、“诚信个体工商户”、“诚信市场”等品牌载体,深化推进创先争优,广泛开展“个体党员在闪光”活动。建立党员联系经营户制度,普遍开展“亮身份、践承诺、作表率”活动,充分发挥“一个支部一面旗,一个党员一颗星”的模范作用。
三、开展青春党建,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创新
8、组织开展“青春在岗位闪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青年人思维活跃、创新力强的特点,举办“我与市场同发展”、“争当青年创业能手”、“青年才艺大赛”等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党员当好先锋队。着力打造基层分会、商品市场、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党员“四位一体”开放式党建共建平台,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提升党建工作在青年群体中的影响力、凝聚力。
9、深入实施“青年菁英计划”。建立健全青年菁英培养激励机制,推动建立青年关爱基金、创业基金,积极培育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创业氛围,为青年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探索适合青年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党群团共建模式,充分发挥青年党员、团员的生力军作用,通过各种形式的创业实践活动,引导带动更多青年投入到自主创业中来。
10、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月良务。积极推动各基层分会党组织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根据工作实际和个人情况,通过设立服务日、党员志愿服务窗口等形式,集中与分散、定期与经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志愿服务。积极部署开展各类专题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推动党员志愿者、党员志愿服务队为困难家庭或困难群体提供经常性服务。
四、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
11、层层推动学习培训。举办全省担任两新工委副书记的工商局副局长、个民协会、市场协会秘书长、党务工作者和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指导督促各基层分会党组织在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党员中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推动各地采取专题报告会、座谈会,图片展览、知识竞赛、读书征文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和省重要会议精神。
12、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理顺个私协会党组织、市场党组织、经营户党组织以及流动党员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抓好对流动党员特别是户籍所在地、经营地、组织关系所在地“三分离”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探索建立流动党员联合管理平台和双向互动反馈机制,引导流动党员参加经营地党组织活动,并及时反馈给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确保流动纳入组织管理、参加党内生活、有效发挥作用。
13、注重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大力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发掘、培养和教育工作,认真做好在优秀青年中推优入党工作,加大在经营一线、管理人员尤其是高知人群中发展党员力度,为提升发展党员质量提供有力保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规范组织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五、落实工作保障,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14、拓宽党建工作经费筹措渠道。加强与各级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投入和保障。推动建立财政拨款、会费支出、党费补助、个人或企业支持等多种渠道工作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党建工作有效运转、发挥作用。
15、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从工商干部和协会骨干中发掘和培养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人才,配齐配强党务干部队伍。注重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个体工商户党组织更好地开展党务工作。在协会、商品交易市场中建立一批党建工作联系点,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表率作用。
16、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依托协会系统会员服务中心的覆盖优势,扎实推进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加强对党群服务中心的管理使用,真正发挥好其服务党员群众、推动党建工作的重要作用,特别要将区域范围内暂无组织挂靠的流动党员全
部纳入管理和服务范围。
17、建立考核督查机制。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建立党建工作年度检查通报制度,对于党建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量化考评标准,综合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