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22日讯(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温萱)这是一场令人唏嘘的家庭悲剧。丈夫王某因为发现妻子出轨而痛下杀手,妻子身亡后,他还在墙上写下“死者王某,杀人者蔡某”的字样。这场曾经轰动温州的杀人案,今天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发现妻子“奸情”后痛下杀手 离开时留下骇人字样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3月15日。温州鹿城区仰义某出租房内发现一具女尸,警方发现案发墙面留有“死者王某、杀人者蔡某”的字迹,并在女士手臂发现“宝贝等我几天,黄泉路上你不会寂寞”、“或许另一个世界不会有欺骗和背叛”等字迹。
根据现场留下的线索,警方迅速锁定并在云南彝良县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蔡某。
蔡某,男,27岁,云南省彝良县人,系被害人王某的丈夫,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8月21日,蔡某怀疑其妻王某有外遇,怀恨在心,将王某带到云南省昭通市某山上,进行殴打至晕迷。蔡某以为王某己死,将其丢弃在山洞后离开现场。事后王某苏醒,自己报警获救。事发后二人仍保持着电话联系,蔡某逐渐取得王某的谅解。
2013年初,蔡某得知王某在温州打工后,来到温州租了位于鹿城区的某出租房,和王某一起生活。期间,蔡怀疑王某和另一男子有染。同年1月11日下午,蔡某为此事在出租房与王某发生争吵,便起杀意,拿了公共灶台上一把菜刀,朝王某颈部猛砍一刀,王某当场被砍死。蔡某在现场墙面写下“死者王某,杀人者蔡某”等字样后逃离。
经法医鉴定,死者王某颈部前一横形创口,创腔内气管及食管完全离断,左侧颈动脉及颈静脉完全离开,导致大失血而死亡。
被告陈述杀人经过:案发时妻子一直瞪着自己
法庭上,蔡某对自己用菜刀砍死妻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辩称2011年8月,因怀疑妻子与一罗姓男子有染,气极之余,将妻子带到山上殴打,那次并没有杀妻的念头。
去年5月因盗窃罪被判拘役的蔡某刑满释放后,又与妻子通过QQ取得了联系。“我很爱她。只要她向我要钱,我马上就打钱过去。”蔡某说。
然而,2013年1月10日,蔡某发现妻子王某背着自己同一个叫阿付(化名)的男子在一起,而且关系密切。气愤的他用事先准备好的啤酒瓶砸了阿付。为此,夫妻二人在出租房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自己当时脑子一片空白。”蔡某说,“跑到公共灶台拿了一把菜刀,又跑回到房间里,朝妻子砍去……”“她流了很多血,双手不停地抖,眼睛一直瞪着我,我就找来一条丝巾盖住了她的眼睛。”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认为蔡某因感情纠纷持械故意杀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认为2011年蔡某杀人未遂的事实,只是夫妻之间的吵架斗殴,并不构成犯罪;并认为2013年的杀人事实,被害人王某负有主要过错,是本案发生的直接导火线,蔡某属于激情杀人,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
而蔡某当庭表示,自己不需要从轻处罚。
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