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电缆获刑3年 罪名是破坏电力设备罪
2013年11月15日 10:07:30
浙江在线11月15日讯 只因偷了3根电缆,张某被判刑3年,他的罪名不是盗窃罪而是破坏电力设备罪。
张某是河南杞县人。今年3月9日凌晨3点,张某在黄岩西城街道嘉丽阳光苑地下停车场,盗得3根电缆,正当他准备运走时被小区保安发现。
据查,张某所破坏的电缆线系嘉丽阳光苑小区2、3号楼正压风机的双回路供电电缆。黄岩法院认为,张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缆线,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来源:台州日报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慈溪供电公司一天铺电缆10公里 为了居民早日通电
- 杭新景高速货车起火20余吨电缆尽毁 幸无人员伤亡
- 瓯江路晚上怎么这么黑? 景观灯电缆被偷了
- 国内最长跨海大堤电缆工程提速 洞头海岛电网升级
- 为给手下发工资 落魄小老板偷电缆被判刑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