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经事故现场,头发被烧的出租车司机。记者 蒋超/摄
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 昨天下午4时许,市民吴女士拨打新闻热线反映,温州市区马鞍池东路与山前街西南角路段一工地发生一起因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而导致燃气爆燃事故,现场火光冲天,有人受伤。
现场目击:
挖掘机被烧得变形,路灯和信号灯也烧歪了
陈女士经营的书报亭距离事故现场只有几米,她目睹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当时,我正在书报亭里休息,突然听到很大的响声,跑出来一看,发现挖掘机附近起火了,我的第一反应是拿了钱盒赶紧逃。”陈女士说,“还好,书报亭没有被烧到”。
昨天下午4时40分,王先生正巧路过现场。他说,当时蹿起的火苗至少有4米高,都烧到树了,非常吓人。
离事故现场不远的鑫盛大厦住户江先生称,当时他正在房间里休息,突然听到一声巨大的闷响,吓了他一大跳。他走到厨房阳台上往外看,发现离家不远处,有一台大型挖掘机,挖掘机附近火光冲天。他赶紧打电话给即将下班的妈妈,提醒她不要从马鞍池东路回家。
昨天下午5时许,记者赶到现场,发现一辆挖掘机被烧得有些变形,附近的路灯和信号灯,也被烧歪了。在离事故现场不远处,停着一辆出租车,车上没有人,车子右前方有被烧过的痕迹。记者随后了解到,这辆出租车正好经过,被爆燃的火苗烧到了。
部门抢险:
出动6辆消防车前往现场抢险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出动3个中队6辆车前往现场抢险。
昨天下午4时40分左右,市排水公司和市燃气公司接到通知后派工作人员赶到现场。
5时许,燃气公司关闭山前街的燃气管道阀门。据燃气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切断该路段燃气供应,将影响到附近500多家住户。5时30分左右,燃气公司抢险施工人员在明火被扑灭后进入场地,开始对被破坏的燃气管道进行抢修。
事发原因:
挖掘机损坏了地下燃气管道
记者了解到,事发地点为马鞍池污水管网改建工程的施工场地,业主单位为市排水公司,施工单位是温州市鸿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在现场施工的陈师傅介绍,昨天下午4时30分左右,工作人员在用挖掘机往下挖掘时,不慎碰到距离地面70厘米左右的一条直径160毫米的燃气管道。燃气管道被损坏后,燃气外溢。
此时,恰好一辆出租车路经此处。陈师傅猜测,大概是汽车发动机的火花瞬间引燃了燃气,导致爆炸并产生数米高的火焰。据另一位现场工作人员称,事故发生后,火焰形成一个直径六七米的火圈,造成出租车内一名乘客被烧伤。
部门反馈:
曾开过地下管线对接会,没发现该处有燃气管道
昨晚,记者电话联系了施工方温州市鸿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孙先生。他称,此前,业主单位市排水公司曾召集电信、移动等多个部门单位开过对接会。大约两天前,工地上来了燃气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称接到相关通知,前来查看施工是否会破坏地下燃气管道。孙先生当时咨询他们,事发地点处的地下是否有燃气管道。两名工作人员经勘查后称“没有燃气管道”。于是,孙先生安排人员在该处开挖。他说:“实际上还不算正式开挖,只不过把表面一些土石剥开,谁知挖到70厘米左右,就碰到燃气管道了。”
对于事先为何没有及时发现地下有燃气管道,昨天在现场指挥抢修工作的燃气公司一名负责人称,虽然施工前燃气公司参与了对接会,但城中地下管道复杂,在对接会上并未发现该处有燃气管道。
昨晚,市排水公司一位负责人称,他们曾召开过地下管线对接会,并且有正式会议记录留存下来,但昨晚他还没看到这份记录,具体情况不清楚。地下管线分布复杂,单凭一次对接会,很难完全摸清地下管道管线分布情况。再者,各方提供的图纸可能存在误差,也是最终没有发现的原因之一。此外,施工方施工人员操作是否规范目前依然存疑,施工单位负责人昨晚已被警方传唤,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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