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4瓶过期黄酒损失上万 永康工商局发布酒类买卖提示
2013年11月26日 05:24:07
浙江在线11月26日讯 昨天,永康市工商局发布了“酒类商品买卖提示”,提醒大家,黄酒、红酒都有保质期,并不是越陈越香。 不久前,永康一家商店卖出了4瓶过期黄酒,结果顾客喝了拉肚子,商店也因此损失了一万多元。
11月6日,王先生在永康一家黄酒商店,买了4瓶黄酒,当晚喝了一杯,结果胃里就有反应,马上去医院检查,确定问题出在酒上。永康市工商局接到投诉,前往处理,发现这些酒过期10个月了。最后店家退款又挨罚,损失一万多元。
工商部门提醒,黄酒、红酒也有保质期,并非越陈越好。
买酒时要注意生产(灌装)日期和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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