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6日讯 两个大学女生,哭红了双眼;一对小贩夫妇,无奈又气愤。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不可开交。昨晚8点多,在新兴派出所里上演的这一幕,起因仅仅是5元钱。
小曹和小王是嘉兴学院的大二学生,前几天,小曹在校门外的一个摊位上买了一件毛衣,花了30元。由于摊位前灯光太暗,而且无法试穿,小曹拿回去才发现衣服不适合她。“我就去周边寝室问,看看有没有同学喜欢这件衣服,如果有,我就转手卖给她,可是大家都不要。”小曹说,她便想到了换货。
昨晚6点多,小曹和小王一起来到卖毛衣的摊位前,摊主已经来了,但摊位还未铺开。
“一开始,我们并没有说明是来换货的,只是随便翻了翻,发现一件打底衫不错,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摊主同意30元卖给我们。但当我们表明意图后,她就不同意了,一定要我们再加5元钱。”小王很委屈,“之前没有跟她明说,就是怕她知道了会多加我们钱,结果没想到还是这样。”
摊主满腹无奈,“那件衣服是加绒的,我进价都要28元,怎么可能30元卖出去?一开始协商的价格就是35元,不是我故意加的。而且她是来换货的,按道理肯定是要多加点钱的。”摊主说。
“我们都是学生,生活费都是靠家里给的,所以能省一点是一点,为什么两件原本价位一样的衣服,就因为是换货,就要凭空加5元钱?”小王质疑。
“还没开张就来换货,我们做生意的很忌讳的。”摊主要她们等到开张后再来商量换货的事。
小曹和小王只好先离开,吃了晚饭,晃晃悠悠地逛到了晚上7点多,她们又来到了摊位前。此时摊主不在,摊主的妹妹帮忙看守,小曹和小王自行翻看摊位上的衣服。没想到,在两位女生眼里非常正常的举动,竟被摊主的妹妹认为是协商不成直接“偷”。
小王实在气不过,“我是学法律的,‘偷’这个字眼是非常非常严重的,我们只是随便看看,根本没想拿走,怎么就变成偷了?”一怒之下,小王报了警。
为了调解矛盾,民警分别开导。最后,小曹和小王同意加5元钱换打底衫,但需要摊主道歉。可直到她们在民警的护送下回到学校,也没能等到摊主的道歉,两人一生气,将原来的衣服也丢在了派出所。
“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当事人很容易为了争口气而将事情搞僵。我们有时候要充当下老娘舅,希望大家都能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一想,其实很多纠纷都是可以避免的。”派出所的冯警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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