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26日讯(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尚法)如果有一份工作,只要每天到单位“装装样子”,钱照拿不误,你是不是认为这是一份好工作?也许很多人会认为这很不错,但也有人对此嗤之以鼻,甚至和用人单位对薄公堂。
近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人事争议案件,杭州人钟先生认为单位给其安排的工作太“清闲”,不想被动“吃空饷”,一纸诉状将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单位按聘用合同给其安排工作。
1960年出生的钟先生于2000年调入杭州一家事业单位,一开始从事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工作,每天需要对单位系统开发、维护、培训等内容。
后来,钟先生成为了技术管理A岗,和单位签订了相关的聘用合同。
到了2005年,情况突然有了变化,单位突然告知他原先从事的工作都不用做了,至于新的工作任务是什么,单位并没有说明。
于是,从那之后,钟先生每天去单位上班都没有具体任务,虽然钱照拿,但确无所事事,这让他觉得自己是在“吃空饷”。
为什么原的工作,突然被告知不用做了?是钟先生做得不好吗?
记者了解到,2005年,该用人单位曾把钟先生的工作任务外包给了一家企业来做,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单位当时并没有说明原因。
从那以后,钟先生在单位里也似乎受到了“歧视”。
比如,登录单位原来内网的帐号密码无缘无故的“失效”了,这使钟先生看不到单位的内部材料,失效的还不仅仅只有内网帐号,进出单位文印室的门禁卡也突然“挂”了。
让钟先生郁闷的还有一件事,去年,单位向他发送聘用合同时,给出了其一年度的工作考核意见为“考核等次为不合格”,钟先生觉得不解,找单位理论,最终该意见被修改为“基本合格”。
之后,钟先生和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然而他表示,在和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自己仍处于无工作状态,他多次以面谈、书面等形式要求单位安排工作,但单位仍置之不理。
钟先生就有了这样的疑惑,单位是不是故意不给他安排具体工作?这样就能把他考核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以便将他解聘。
今年4月份,钟先生向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但对方经过审议后驳回了他的申请。
于是,他只能一纸诉状将单位告上法庭。
法庭上,被告单位的代理人辩称,单位已经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的方式确定原告的工作,又通过会议布置、口头布置、特别布置的方式对原告岗位职责进行细化并分配给原告,已经完全履行了聘用合同。
对于这点,钟先生有不同看法,他认为所谓的明确岗位职责是单位在今年给他一项“调研”任务,钟先生认为,自己从事的是和计算机信息有关的工作,这个“调研”显然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范畴和领域,最后他虽然接受了这个工作,但不代表单位就履行了合同。
另外,被告单位认为原告安排具体工作属于被告单位内部管理事务,并不属于人事争议的范畴,所以应对其驳回。
据悉,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在近期对该案已经宣判,法院驳回了钟先生的诉请。
钟先生并不满意这个结果,他已经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案也将进入二审程序。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