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8日讯 湖南小伙杨某向他人购买二手笔记本电脑,东西没见着就付了一大半钱,事后联系不上卖家认为自己被骗,竟到派出所报假案说被人持刀抢劫。日前,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1991年出生的杨某事发前在龙湾一家厂里上班。去年4月10日,同事瞿甲的老乡瞿乙来厂里玩,杨某就带着瞿乙和几位同事去吃晚饭。席间,杨某提到自己想买个1500元左右的二手笔记本电脑,瞿乙当即表示自己有台笔记本电脑出让,不过在福建家中,如果杨某想要,可以回家拿来给他看。两人一拍即合。饭后,瞿乙接到电话说要先离开,并开口向杨某借200元的车费。杨某很干脆地预先支付了1100元作为购买笔记本电脑的费用,并说好等笔记本电脑拿来后再支付剩余的400元。
瞿乙打车走后,瞿甲正好过来,杨某就将此事告诉瞿甲,瞿甲猜他被瞿乙骗了。杨某一听急了,一时又无法联系上瞿乙,认定钱已被瞿乙骗走。为了尽快找到瞿乙讨回钱款,当晚11时,杨某跑去当地派出所报案。他觉得,说得严重一点,警察应该会更快地把瞿乙抓住,于是就谎称被瞿乙持刀劫走了1100元。
同月19日,公安机关对杨某被抢劫一案立案,并以瞿乙涉嫌犯抢劫罪决定对瞿乙刑事拘留、上网追逃。今年6月28日,瞿乙在上海被当地警方抓获并执行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经侦查排除瞿乙抢劫犯罪嫌疑,于7月4日决定撤销瞿乙涉嫌抢劫一案并对瞿乙解除刑事拘留。7月5日,瞿乙向杨某的家人退还了1100元。而就在7月3日,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上,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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