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流动人口孕产妇可获分娩补助
2013年11月29日 07:13:19
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 近年来,我区实施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工程,对流动人口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补助。截至目前,已有500多名流动人员受益,共为流动人口孕产妇节约了30余万元。
据介绍,只要是非萧山区户籍、在萧山区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孕产妇(符合浙江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除外),并同时符合生育政策、在本区连续居住六个月(含)以上、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即可申请流动人口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凡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在萧山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等五家医院住院分娩,可一次性减免费用600元。
想要申请住院分娩补助的流动人口孕产妇,可凭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到登记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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