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5日讯 日前,林先生发微博称瑞安人民医院120救护车收取天价车费,从瑞安出发到上海,竟然要收4500元。考虑到急于就医,林先生支付了这笔费用,但这样的霸王条款,让他心有不甘。那么4500元收费是否存在漫天要价行为?
按照新急救车收费标准
千余公里不用4000元
林先生是瑞安仙降一家鞋厂的经理,他告诉记者,在11月中旬时,他企业内的一名员工唐磊在工作时腿部受伤,住在瑞安市人民医院骨科。但经过五、六天的治疗,情况没有好转,在家属的要求下,林先生联系好上海的医院以及床铺,决定转到上海治疗。但因腿骨受伤,只能使用担架车抬行,不得已下,他们选择使用医院的急救车。而此时院方告知,要转院上海必须支付4000元的费用,另加500元的驾驶员住宿费,否则无法派车。
林先生出示了盖有瑞安市人民医院收费专用章的收据,项目一栏里写明“救护车费”,自理费用为4000元整,其中没有列任何收费项目和明细,并且林先生介绍,除了4000元以外,患者还向两位驾驶员支付了500元住宿费,这点“小钱”没有列入收费单中。
据了解,温州市急救中心曾于2012年9月1日出台了新的急救车收费标准,其中对救护车费(3公里以上)按照起步价10元,2元/公里来收费,该收费含来回里程。林先生更加疑惑了,瑞安到上海市的里程不过千余公里,按照这个收费标准,怎么也不用4000元啊!
院方列出成本核算清单
回复这个价格医院亏了
“这项收费是完全合理的。”12月4日下午,瑞安人民医院给了记者这样的答复。
该院办公室主任黄敏告诉记者,120急救中心对于病人的转送分为两种,一类是“院前急救”,指患重症的,急需抢救的病人,比如哪位患者在家突发疾病打120要求派车的情况,这类急救用车有财政补贴;另一类是“院外转送”,指的是生命并没有危险,但病人或病人家属要求转医院的情况,包括转入市内其他医院,或者外地医院等。而患者唐磊腿骨折断并无生命危险急需抢救,并且他是自己要求转院,属于院外转送。
那么,4500元的收费到底是如何定价呢?该院财务科科长陈民给记者列了个《成本核算清单》,清单上包括车子的折旧费、维修费、驾驶员薪酬等成本全部包括在内。按照清单成本核算,“院外转运”救护车必须要每公里5.03元才能收回所有成本。而医院定价是每公里4元,按照瑞安到上海往返1000余公里计算,院方暂时定价瑞安到上海的“院外转运”车统一定价为4000元/次,另外,还有500元属于驾驶员的住宿费。“事实上这个定价我们成本都收不回。”陈民还说:“如果是温州市区开往上海,要收5500元左右,如果是上海开回来的转院车,6000-7000元的价都有,我们的收费还是非常低的。”
物价部门称超区域用车
双方协商定价提供清单
据瑞安市发改局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2012年11月1日,省物价局曾发布《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急救中心救护车收费问题的批复》,对院前急救专业机构提供超出服务区域和服务范围的用车服务,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提供超出服务区域和服务范围的用车服务要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事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委托双方权利义务等,并向委托人提供费用结算清单及票据。
对此,林先生表示医院在使用车辆进行院外转送时,应开具详细的清单,包括往返的公里数、陪护人员费用、过路过桥费、耗油费等都应注明。“要是都仅仅用概括性的词语列出名目,做一锤子买卖,作为消费者而言,总感觉这笔钱花的不明不白。”林先生告诉记者,既然这是个行业默认的现象,希望政府部门能够重视,让收费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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