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5日讯(记者 李利 通讯员 谢国仪)今天上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在杭联合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要求上来,推动我省立法工作走在前列。
夏宝龙指出,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落实和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必须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坚持从国情和我省实际出发,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把推进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同步,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我省的改革开放。
夏宝龙强调,立法工作者要做大胆改革的践行者和改革的保驾者,着力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系统性,建立健全与国家法律相协调、与浙江实际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体系。要把握正确方向,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在国家统一的法治框架下,从法律制度上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我省的贯彻实施,科学调整规范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关系。要突出地方特色,真正立足浙江、服务浙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使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地方需求、服务地方发展。要发出改革强音,增强改革意识、找准改革重点,大力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更加重视制定先行先试的地方性法规,加强民生立法。要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地方性法规的质量,使制定出来的地方性法规真正立得住、行得通、起作用。
夏宝龙最后强调,省委已经批准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意见》和《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要强化机制,奏好立法工作“交响曲”,优化队伍,建好立法工作“人才库”,统筹协调,吹响法治建设“集结号”,确保圆满完成本届立法任务。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茅临生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昌,省政府副省长黄旭明在会上分别就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做好政府地方立法工作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冯明、厉志海、姒建敏,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厉月姿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各(工)委组成人员,省委、省政府、省政协有关机构负责人,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级有关人民团体、省军区及各设区市、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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