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2日讯 近日,记者从玉环县纪委了解到,玉环领导干部婚丧事操办规定实施半年时间,该县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情况有了明显转变。截至11月26日,该县纪委共收到公职人员进行婚丧喜庆宴请上报申请100份,平均宴请人数150人,与《暂行规定》实施前相比,宴请规模下降了62%,并且实现了“零违规”。
据了解,今年6月1日,玉环县出台的《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要求,该县领导干部办红白喜事必须进行报告和公示,而且还要限场、限人和限礼。
玉环县纪委常委林杭介绍,今年9月26日,该县纪委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一些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暂行规定》实施情况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暂行规定》进行了深化和补充。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单位工作人员,以后都要被领导叫去谈话了。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领导进行谈话;县管干部(非单位主要负责人)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其他干部职工由所在单位分管纪检工作领导进行谈话。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须要提前报告,宴请县管干部应该提前备案。“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参与婚丧喜庆宴请管理,我们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表》中新增了‘宴请县管干部人数’和‘宴请县管干部名单’两项内容。”而《操办婚丧事宜情况汇总表》上报时间,从每一季度一报调整为每月一报。
今年10月1日,玉环县纪委教育调研室干部李婉平结婚。早在结婚前半个月,她就向县纪委党风室报告了自己国庆准备结婚的有关事宜,并仔细填写了《操办婚丧事宜报告表》,对婚宴宴请人数、宴请地点都做了详细报告。她报告后,她的报告表被放在单位的公示栏公示一周。
“当时科室的分管常委找我谈话,一方面祝贺我新婚,一方面要求我简办婚事。”李婉平说,最后,她的婚宴摆了15桌,共宴请120人,“单位的领导都没有邀请,简办婚礼挺好的,我们还省了不少钱”。
“这样可以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县管领导干部接受被管理对象的宴请,进一步加强了对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和管理。”林杭说。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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