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交警推出微信公众号 轻微物损事故可以发微信
2013年12月16日 04:50:28
浙江在线12月16日讯 今天开始,“永康交警”微信公众平台正式启用。在永康发生轻微物损事故的车主,只要拍下现场照片,直接发微信“永康交警”,就能快速处理了。
发生轻微物损事故时,当事车主在互相检查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用手机按规定要求拍照发到微信“永康交警”。获得认可后,车辆就可以撤离。
24小时内到理赔中心对应的保险机构定损和理赔。
上传的照片一般需要3张照片,这些照片要反映出交通事故的概貌、车辆之间的接触部位以及双方的车辆牌照。
在永康,除了通过微信快速处理,还有3种方式可以进行快速处理,分别为:把照片通过彩信发送到“106397777”,或直接由保险机构快速处理,或自行协商快速处理。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微信朋友圈成了购物圈 出现纠纷维权难
- 德国眼科专家加盟微信咨询,一小时300余问题砸过来
- 天水街道城管综治服务中心 用微信抓小偷,成了
- 微信上找来"海外代购" 到手的"名牌包"是假货
- 3小时查到30多起酒驾 永康交警年底加大查处力度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