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3日讯 昨天,温州市卫生监督所通报今年非法行医十起典型案例。统计显示,今年全市共取缔无证诊所1502户次,行政处罚538件,罚(没)款达304.79万元,移送刑事案件65件。同时,全市共查处“两非”案件66宗,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2人,暂停医师执业活动9人,罚没款100.7万元,移送公安部门2件,判刑2人。温州市卫生监督所方面表示,市民如有发现非法行医线索,请拨打96301或12345举报。
1、杨某非法行医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4月16日,杨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鹿城区仰义街道开设无证诊所非法行医时被查获。此前,杨某曾两次因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经法院判决,杨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款2000元。
2、王某某私自做胎儿性别鉴定案
今年7月23日,永嘉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孕妇秦某谈话时,得知该孕妇曾接受胎儿性别鉴定。经查实,温州市某民营医院B超室医师王某某利用工作之便,私下为孕妇秦某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孕妇秦某从王某某处获知其所怀胎儿系女婴,于同月由徐某(另案处理)非法为其施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王某某后被依法处以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3、妇科诊所超范围开展“引产”手术案
今年4月4日,瓯海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瓯海潘桥陈某某西医妇科诊所为孕妇张某某非法实行引产术。该诊所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诊疗科目为妇科专业,其超范围开展“引产”手术的行为被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500元、罚款25000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4、整形美容医院非法开展“流产”手术案
今年3月28日,苍南县某整形美容医院被查出非法开展“流产”手术,被依法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540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5、某综合门诊部非法实施“流产”手术案
2012年10月18日至今年3月8日,龙湾某综合门诊部为26人非法实施“流产”手术,该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3000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6、钱某某无证从事妇科诊疗活动案
2013年7月26日,乐清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钱某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在乐清市翁垟街道某村开设诊疗场所从事妇科病诊治、静脉输液等诊疗活动,依法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378.4元、没收药品器械、罚款38000元的行政处罚。
7、祝某某非法实施“引产”手术案
今年5月31日,乐清市某医院医师祝某某私下为孕妇刘某某开具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片,刘某某服用后出现难免流产症状。6月2日,祝某某以“难免流产”为由收治刘某某入院并为其实施“引产”手术,其间收取刘某某好处费1500元。另外,祝某某私自收取孕妇刘某某胎儿性别鉴定费600元、孕妇潘某某胎儿性别鉴定费700元。
祝某某后被依法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00元、罚款12000元、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8、叶某某非法行医案
2013年1月16日,叶某某在瑞安市东山街道某村一家诊所非法行医,其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没收药品器械、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9、鹿城某美容院开展灌肠诊疗活动案
从今年1月1日到3月18日,鹿城一美容院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灌肠诊疗活动,共开展灌肠110次,非法收入40395元,被依法处以没收非法所得40395元、没收器械、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某保健食品店开展诊疗活动案
今年3月起,文成一保健食品店店主夏某某以经营保健食品店为掩护,对来诊病人进行诊断并出具处方,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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