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鹿城区纪委发出两张“黄牌”
2013年12月24日 04:50:03
浙江在线12月24日讯 昨天,温州市推出31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9大问责措施,并公布效能投诉专线,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线索,一系列动作亮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零容忍”的态度。
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问责,文件亮出9大措施追究责任: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效能告诫;停职检查;免职;责令辞职或者辞退。
有下列7种情形之一的,按照管理权限由责任人所在单位或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受理、调查: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附有相关证据的投诉举报;明查暗访或者检查考核结果;上级领导或者上级机关督办的问责指示;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责建议;组织、人社、司法、信访、法制、审计等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其他应当启动问责程序的情形。
文件规定对3种情形采取从重处理:同年度内受到二次及以上问责的;干扰、阻碍、不配合问责调查的;威胁、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举报人、证明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
而鹿城区纪委已经就此发出两张“黄牌警告”,其中一张“黄牌”发给鹿城工商分局站前工商所年检经办人刘某某。由于多次设“卡”刁难,导致企业办年检花了1个多月、跑了10趟,刘某某受到书面效能告诫6个月,不但扣光年度考核奖金,还被建议调离现工作岗位。另一张发给双屿街道副主任黄某。由于无故拖延时间、效率低下,导致企业耗时半年才退成一笔保证金,黄某被书面效能告诫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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