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我省深入开展文风会风治理、“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提能增效、规范领导干部落实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专项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检查、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等“六项集中行动”,狠刹“四风”顽疾,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报今起推出“六项集中行动”专题报道。
浙江在线讯今年以来,我省严控严查“三公”经费支出,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全省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不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的支出标准体系和支出管理规范,明确开支标准,全面约束“三公”经费支出行为。1至10月,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5.6亿元,同比下降15.5%,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26.6%。
“三公”经费支出,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根据省委开展“六项集中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全省开展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检查集中行动。检查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范围包括11个市、129个省级部门,实现全覆盖。根据自查情况,又对省交通厅等10个省级部门和杭州、嘉兴等地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各部门都能较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和细化措施。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不少地方和部门在年初已经压缩“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管理,挖掘潜力,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各地各部门预计全年“三公”经费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从源头入手,方能标本兼治。我省大力推进“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通过牢牢把握政府预算这一源头管控环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增支项目外,一律不得新开支出口子,切实减少“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明确开支标准、细化编制方案、加强预算审核,切实维护预算刚性和法定性。坚持必须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经费一律不得支出;不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目前,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正在加快完善之中。
减少,要让群众感受到;账本,要让群众看得清。10月底,64家省级部门陆续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此大规模向社会公众“晒”政府账本,这在我省还属首次。接下来,我省还将积极推动市县“三公”经费公开进程,明确要求年内20%的市县公开“三公”经费预算,至2015年全省所有市县都要公开“三公”经费情况。
为确保今后“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的支出标准和支出管理规范,明确开支标准,从制度层面约束“三公”经费支出行为;进一步深化“三公”经费公开,细化解释说明,逐步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完善公务卡使用和结算制度,严格财经财务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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