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芽体粗壮白嫩水灵无根
同一段时间里,地方标准和国家规定“打架”,鄞州小老板胡某觉得,自己变成了这场“架”的“牺牲品”。
昨天,鄞州法院开审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胡某是被告,这是宁波首个因涉嫌销售“毒豆芽”被起诉的案例,庭审中争议重重。
添加剂被禁后依然添加
安徽人胡某39岁,来宁波经营豆芽生意多年,一边种植,一边在鄞州的潘火菜场摆摊位销售,妻子纪某帮他打打下手。生意好的时候,两个人每天能卖出四五百斤豆芽。
早年豆芽种植中,种植者在绿豆、黄豆发芽后,会添加一种叫6-苄基腺嘌呤的成分,业内也称“AB粉”,是一种能提高种子发芽率、促进细胞分裂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添加这种成分后,豆芽会长得粗壮饱满,而且颜色白净,没有须根,卖相很好,还能缩短生长周期。
2011年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公告中明确指出,包括6-苄基腺嘌呤在内的33种产品,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销售,食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因为6-苄基腺嘌呤对人体生理机能和内分泌系统会造成一定损害。
国家开始明令禁止6-苄基腺嘌呤,但胡某称,自己并不知道这个消息,而且从没有人来反映吃了他们的豆芽出什么问题,所以一直在添加。
被控销售“毒豆芽”10多万元
直到今年6月,鄞州农林局查到胡某夫妻俩的这一行为,查扣了他们部分黄豆芽和绿豆芽,在其中均检出6-苄基腺嘌呤成分,其中绿豆芽每公斤中检出0.17毫克,黄豆芽每公斤检出0.11毫克,农林局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公安。
鄞州公安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拘留夫妻俩,妻子纪某后被取保候审。
办案人员介绍,今年5月4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按照规定中的第20条,只要犯罪嫌疑人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了法律、法规禁止的物质,就可以立案侦查。
经查,2011年底(国家禁止添加6-苄基腺嘌呤起)到今年6月4日案发,夫妻俩销售“毒豆芽”金额10余万元。鄞州检察院对他们提起公诉。
怎么辨别“毒豆芽”
该如何辨别添加过6-苄基腺嘌呤的“毒豆芽”,记者请教了宁波五龙潭蔬菜食品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叶向群。该公司是宁波生产豆芽的龙头企业,旗下豆芽曾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唯一指定豆芽产品。
叶向群介绍:
首先要看豆芽有没有根须,正常种植培育的豆芽都有根须,一般占整根豆芽的1∕3到1∕2长,因为根须食用起来口感不佳,很多人甚至是直接摘掉,但恰恰有根须的豆芽才是正常的,没有根须或者根须很短的豆芽,往往是各种非法添加剂处理过的。
选豆芽时感受下柔韧度,不要选择柔韧度很高的豆芽,因为很可能经过二次处理。
不要选择过分白嫩、鲜亮的豆芽,它们很可能经过漂白。
法庭激辩
被告人:我遵守的是原来的规定
公诉人:国家出了新规理应知道
昨天上午,此案在鄞州法院开庭审理。
胡某理着平头,穿一件黑色棉袄,被带上法庭时一脸郁闷。相比他,妻子纪某显得很淡定。
公诉人念完起诉书,法官问胡某“对犯罪指控有无异议”,胡某一下就激动起来。“我不知道6-苄基腺嘌呤不能加啊,从来没有人跟我讲过,我不是犯罪……”
胡某说,添加6-苄基腺嘌呤是因为现在豆芽生产已经从有土转到无土栽培,没有了土壤中的微量元素,要添加6-苄基腺嘌呤才能生产出好的豆芽,相当于代替土壤中的微量元素,这也是业内的“潜规则”。
公诉人问:“那你知不知道6-苄基腺嘌呤已经被国家禁止使用了?
胡某很干脆:“这个我不知道,我是被抓了才知道的。”
公诉人又问:“你是生产豆芽的,豆芽是要给很多消费者吃的,你觉得你有没有义务知道什么东西能加,什么不能添加?
胡某说:“义务是有的,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我是按照原来的规定在生产的,6-苄基腺嘌呤是可以加的,后来有新的规定出来了,农林局没有告诉过我。”
胡某的律师补充说明了胡某所说的“原来的规定”,这是浙江省公布的《无公害豆芽生产技术规程》,规程里是允许使用含6-苄基腺嘌呤的,但每公斤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残留量不能超过10毫克,这个标准今年7月9日才被废止。
这意味着,前年年底到今年7月9日,省里标准和国家法规是在“打架”的。
公诉人说:“地方标准不能超越国家标准,不能因为生活在浙江就违背了国家标准。禁止添加6-苄基腺嘌呤的规定是公开的,网上也可以搜索到,作为专业做豆芽种植的人,是可以也应该主动了解的。”
胡某大声喊冤:“我是农民,怎么可能天天上网去查有什么新规定,农林局又没有通知我。”
公诉人继续反驳:“按你的说法,一个人酒驾了,说自己不知道现在酒驾入刑了,交警也没上门通知,就不算犯法了?”
胡某的律师为胡某做的是无罪辩护,他认为,这对一个普通百姓来说要求太高。
“作为胡××,他在豆芽生产过程中根据浙江省的无公害标准进行操作,这就可以了,国家在2011年年底出了新规定,说不能添加6-苄基腺嘌呤了,但这时浙江的规定还没废止,是可以添加的,难道要一个普通百姓去选择到底遵守哪个吗?换我也不知道怎么选。”
胡某为自己据理力争,妻子纪某则承认自己做得不对,愿意接受法律处罚,但觉得自己只是帮老公打打下手,主观恶性不大。
因为案件争议较大,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都市快报 通讯员 尹璇 记者 蒋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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