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3日讯 都说父子骨肉相连、血浓于水,可是这一段父子情,却因夫妻离婚、儿子改姓,变得冰冷而陌生。市民阿梅和丈夫老李离婚后,将儿子由李姓改成随自己韦姓,没想到这竟成了前夫拒绝承担儿子抚养费的原因。阿梅以儿子的名义将前夫告上法庭,日前地方法院判决老李每月要支付儿子抚养费500元,直至孩子能独立生活。但老李始终以“没钱”为由不予支付。
纷争源头:离婚后儿子改了姓
小彬的母亲阿梅,在与小彬父亲离异后,为了给孩子落实户口问题,就让孩子改随了自己的姓氏,并一同将户口落在阿梅的老家。阿梅说:“只想着儿子是判给我带,老李那时又获罪入狱了,改了姓户口跟着我,小彬也方便报名读书。”
没想到一个姓氏的更改,竟成了前夫拒绝承担儿子抚养费的原因。离婚后至今,老李一直没有承担过儿子的生活开支。因为阿梅工作收入不稳定,生活很拮据,不得已她向老李讨要儿子的抚养费。“他已经不姓李了,不是我儿子!我没钱也没必要给他花。”老李每次都以此借口推脱。阿梅只好以儿子的名义将前夫告上法庭。
十年,只给过儿子2.5元零花钱
在儿子小彬的记忆中,父亲是一个很模糊的形象。2003年,老李因非法持有假币罪被判刑入狱,夫妻俩就是在那时离婚的。小时候,小彬还会问妈妈:“爸爸去哪儿了?”妈妈都是含糊其辞地转移话题,久而久之,孩子也习惯了没有父亲的生活。
据母亲阿梅回忆,孩子从记事起,只见过父亲三次。2006年,老李出狱,他来到儿子就读的小学,想见见儿子。放学时,阿梅来接儿子,一家三口不期而遇。老李递给儿子2.5元钱,儿子怯生生地接了过来,阿梅非要让儿子还回去。
“从离婚到现在,十年来他从来没有支付过儿子的抚养费。”阿梅说,当年没有还回去的2.5元,是老李唯一一次给儿子零花钱。“那笔钱当时儿子放书包里揣了好久,才被我发现。小彬不敢花掉,也不知道怎么处理。”
老李说,他只是对前妻有怨恨:“我坐牢的时候,是人生最低谷最艰难的时候,她偏偏在那时和我离婚,还带走了儿子,并且私自给儿子改了姓。”老李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了。如今前妻向讨债一样状告自己,儿子又视父如仇,自己在工地干活收入不高,本就生活困难,老李觉得自己不需要也无法负担这笔抚养费。
抚养责任天然存在
“父母离婚只是夫妻关系的解除,而父母子女间的血缘关系并不因此而消灭,父母离婚后不论子女由哪方抚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仍是平等的,该抚养义务也不因一方擅自改变子女的姓氏而消除。”地方法院的周法官说,大人之间的恩怨,孩子的姓氏变更,都不能对抗抚养义务。按照每月500元的判决标准,阿梅希望从老李手中一次性拿到从现在起直至小彬20岁为止的抚养费,周法官表示,法院会督促老李履行抚养义务,但也要结合老李目前的经济能力和生活水平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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