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电商提前“无理由退换货”
网店小卖家称退换货服务比较累,暂无考虑
浙江在线01月03日讯 2013年10月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
其中,消费者网络购物退换货问题成为关注的话题之一。“新消法”规定,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享受无理由退货,这被业界称为“网购后悔权”。尽管离3月15日实施日还有段距离,但不少电商网站已率先喊出“无理由退货”口号了。不过,C店个人卖家表示:“退货对店铺的生意可能没什么影响,但店铺刚起步,没有专门人员可以处理退货单子,暂时不考虑提供这样的服务。”
新年伊始,部分电商喊出“无理由退换货”
“新消法”首次对网购后悔权进一步规范,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鲜活易腐、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不宜退货商品除外。这让电商企业与消费者对即将实施的新政策颇为期待。
京东是众电商中,对此反应最快的一家。提早两个半月,京东就宣布,2014年1月1日起,在京东购物用户,均可按新消法规定享受相应权益。
除了京东紧急修改退换货政策外,昨天,记者从阿里巴巴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天猫一直可以7日内无理由退货,但个别类目除外,比如定制产品、食品、不动产、水产、黄金等。
对于“新消法”实施在即,淘宝会不会要求所有卖家都加入到无理由退货?阿里巴巴相关负责人称:“其实目前个别个人卖家已经开始在慢慢调整,加入到无理由退货服务中,至于到时会不会要求所有的个人卖家实行无理由退货,这还需要等‘新消法’实施临近再做调整。”
除了京东,在2014年伊始,不少电商企业开始针对新消法紧张修改退换货政策。
比如,1号店规定“同一用户一单购买2件以上同一商品时,不再享受无理由退换货”;酒仙网要求“商品退换货时要保证其外包装完整、无污染”;有的电商则规定“大家电类属于特殊商品,一经签收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货”……
记者了解到,人气较高的电商网站1号店并没有要求所有商家都加入7日内无理由退货,还有少部分卖家标识不支持退货。记者致电1号店官方客服,工作人员称:“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卖家都会在商品页面的右上册有认证标识。”
电商担忧:后悔权被滥用遭过度维权
相对一些电商企业的高调,网店小卖家对“新消法”规定,态度上模棱两可。
马上就要升皇冠的双生店铺卖家文漉告诉记者:“其实退货并不会影响到店铺生意,只是退货又增加了一道工序,刚起步、经营规模还没上轨道的卖家,工作量上不去,也不能提供退货的服务。”
也有淘宝卖家称:“‘新消保’即将实施的无理由退货更多是针对京东、亚马逊等网站的,淘宝小卖家参与的可能性不高。”
大多数淘宝卖家表示,还不会因为“新消保”即将实施的新规定而去调整店铺退货服务,淘宝方面也还没发布针对“新消保”相关实施细则,所以目前来说暂时按原先店铺服务来经营。
对网购可以“无理由退换货”,每天都要上淘宝溜达一圈的淘宝控小C说:“大部分店家都加入到无理由退换,在产品差不多的情况下,肯定偏好无理由退换店铺,毕竟不是实体店。网购总会出现让自己不满意的情况。”
与此同时,“新消法”规定消费者网购有“后悔权”,但是,有不少电商企业担心,这项规定会被个别人滥用,导致过度维权。某化妆商品电商对媒体表示,其在推出“30天拆封可退货”政策后,曾经出现过有消费者将使用后的化妆品进行劣质填装退回商家的现象。
分析人士表示,新消法对于“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并未出台明确细则,这导致企业对新消法的解读不一,如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能维护经营者的利益,成为新消法执行的难点之一。
有业界人士指出,消费者也应谨慎使用自己手中的“后悔权”,不能滥用消费者权利而给商家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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