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8日讯(记者 潘杰)昨天,长三角三省一市和国家八部委组成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在上海启动。
记者今天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会上环保部与我省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根据目标责任书,浙江PM2.5年均浓度要下降20%。
据了解,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由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共同组成。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环保局。
其中,浙江、上海、江苏及国家有关部委在大气污染防治基础上,将开展协作联动形成防污治污合力,安徽酌情参与联防联控。
协作机制启动后,长三角区域将实现环境信息共享、预报预警、应急联动、联合执法和科研合作,做好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预案的对接,协调解决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
另据记者了解,依托国家及三省一市现有资源,协作小组将建立专家库和技术支持团队,组织开展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成因、溯源和防治政策、标准等重大问题的联合科研公关。
去年12月6日,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到2017年,全省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0%以上。
我省防治大气污染以调整能源结构为首要,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并实现负增长,除热电联产项目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2015年底前,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县以上城市供气管网实现全覆盖;全省全面淘汰黄标车;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全省所有燃煤锅炉完成脱硫除尘设施建设
2017年底前,全省所有开发区、工业园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县以上城市全面完成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70%省级以上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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