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嫌疑人王某车内发现的虎尸,初步判断为成年东北虎。
老虎一侧由于长时间挤压变扁平。金鱼摄
东北虎尸体被运到景山动物园。
浙江在线01月09日讯
昨天上午9时左右,在温州市区江滨东路,温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在一辆白色丰田越野车上发现一具老虎尸体。经专家初步鉴定,这具老虎尸体为成年雄性东北虎。民警发现:两名男子吃力地往车内拖一“大包裹”
据介绍,当时民警在前往训练的途中,发现这辆车停靠在路边,后备厢开着。车子内外各有一名男子,两人正吃力地往车内拖一条状物体。该物体由编织布包裹着,并用绳子牢牢捆住,约有成人那么长,上粗下细,疑似人的尸体。民警季克武凭着职业敏感,感到此行径十分可疑。
随即,民警将车停在路边,上前调查。靠近时,原本在车外的男子迅速逃走,而车内男子神色紧张。民警询问编织布内裹的是什么,该名男子支支吾吾回答道:“这里面是牛。”
这加重了民警的怀疑,民警轻轻捏了一下编织布,发现布下软绵绵的,而且也不像有牛角。打开后,发现里面是一具老虎尸体,伴随着一股尸臭味。除尸体外,车内还有格子花纹的被子,据称是准备盖在编织布上的。还有10来个塑料小盒子,说是用来装冰块的。
警方当场扣押了涉案物品和车辆,并将车内男子控制。据悉,警方现已立案调查。
男子交代:打算收购老虎尸体做食材,价格谈定10万元
经警方初步调查,被控制的男子姓王,江西抚州人,今年31岁,曾做过厨师。他同时也是涉案车辆的车主。
知情人士说,王某初步交代,这只东北虎是从山东运过来的。他原本打算从逃跑的男子手中收购老虎尸体,用做食材。他被抓捕的地点正是交易地点,之前,他已与对方谈定价格约10万元,并已支付5万元。据知情人士透露,逃走的犯罪嫌疑人约30来岁,身高1米7左右,体型偏瘦。逃跑时,他于匆忙中将包丢在地上,包内有他的手机、收据单和一些钱,手机内短信显示近期有钱款转出。
就王某是买方还是卖方,以及他的动机等细节,警方称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专家判断:为雄性成年东北虎,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温州市陆生野生动物鉴定小组两位专家昨天到现场查看后,给出初步鉴定结论:这只老虎为成年东北虎。这两位专家分别来自市野生动植物协会和市林业局,其鉴定结论将作为本案的立案依据。
目前,老虎尸体被运往温州动物园冷冻库暂存。该园老虎饲养员徐师傅初步鉴定,这只东北虎为雄性成年东北虎,属中等体型,算上尾巴长度,长约2.45米,重约150公斤,一般需四五个成年男子才能抬得动。从体型、毛色、器官等特征判断,这只东北虎有五六岁。徐师傅介绍,东北虎3岁成年,一般寿命在20岁到25岁之间,这只东北虎相当于青壮年。
经初步鉴定,东北虎身上没有明显外伤,嘴部紧闭并有血迹。老虎的毛发湿润,有被冷冻过的痕迹。东北虎的死因和死亡时间,仍有待进一步的解剖和调查。
鹿城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陈晓波说,目前,他们已与南京有关鉴定单位进行沟通,拟通过运送、采样或请专家来温做鉴定。
陈晓波介绍,东北虎属中国Ⅰ级保护动物,须由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有资质的研究机构方可鉴定。法律规定,有资质的机构须是拥有2个或2个以上的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库成员的单位。鉴定内容包括老虎的品种、死亡原因等。
记者走访:涉事男子是江西人,曾住在洪殿,没固定职业
昨晚,记者根据犯罪嫌疑人王某行驶证上登记的住址,来到位于洪殿某小巷内,发现眼前几乎只剩一片废墟。
“4号(门牌号)已经拆掉了。”一名老大爷告诉记者,大约2个月前,这条巷子里的房屋大多被拆除。
随后,记者找到了一名60岁左右的住户,他就住在4号原址的对面。住户表示,对30岁上下的江西人王某“有些眼熟”。
住户说,确实有个30岁左右的江西人,前年在4号住过,大概去年搬走的。当时,那男子和一个女的一起住,此外还有女方很多亲戚。“男的没有工作,游手好闲,那个女的也是打工的。”住户称,自己和对方接触不多。只有一次,自己家的狗咬伤了对方亲戚的小孩,赔了1000多元。
相关链接
老虎死了后该如何处置
这只老虎去向如何?据林业部门透露,该老虎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按照程序应进行无害化处理。该老虎目前品种尚未鉴定,作为证物将暂时在温州动物园冷库进行保存。
那么,像老虎这样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身后事该如何料理?记者了解到,温州动物园的每只老虎都带有电子芯片,相当于动物身份证,从出生开始各种信息都会跟踪登记,并在林业厅备案。老虎死亡后,动物园需按照程序要向林业部门汇报,再积极上报确定处理或销毁方式。
非法贩卖需要担刑责
“运输、销售、贩卖都是犯罪行为。”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东北虎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表示,野生东北虎依法不得猎捕、杀害、非法收购、出售和运输,包括了活体和制品。违者需承担刑事责任,其中价值10万元以上或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依法可判处5-10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2条规定:“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 温州闹市区惊现东北虎尸体!只要买卖就是重罪!
- 街头惊现虎尸吓了温州特警一跳 疑似成年东北虎
- 不是布老虎而是真老虎 温州闹市死虎疑云:它从哪儿来?
- 温州闹市区越野车里发现老虎尸体 疑似东北虎(图)
- 衢州江山村官贪污公款被判刑 莫让“苍蝇”成老虎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