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0日讯 30年前的今天,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外挂牌。从此,在历史的征程中,嘉兴审判事业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时光荏苒,沧海巨变。30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拓展工作新思路、构建工作新载体、开创工作新格局,守护公平正义,打造司法高地,法院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从“怕”法院到有纠纷“找”法院
30年,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屈死不告状”,30年前提起法院,老百姓既觉得神秘,又充满敬畏。那时,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是刑事案件。开庭时,被告人没有律师辩护,法官掌握着生死大权,被判死刑的人要游街示众。因此,老百姓普遍认为,只有“坏人”才会和法院打交道,一生不进法院才是最安全的。法院的神秘以及群众法治观念的缺失,无形中树立起一道屏障,将法院和群众隔离开来。
“法院的人找你,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情。”今年67岁的胡铭谦在上世纪80年代初是某研究所的一名技术人员。那时候,每次经过法院大门口,他总是匆匆而过,生怕惹上麻烦。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观念的深入,这些年,他的思想也渐渐开始转变过来:“法院是说理的地方。”退休后,他主动报名担任人民陪审员,积极主动学习有关审判工作知识。30年来,百姓对法院、法院工作、法院干警的认知有了极大改观。
“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法官。”随着法制教育的普及,人们对法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法院是审判机关,不仅审理刑事案件,更多的是审理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子女不赡养老人,请法院来主持公道;夫妻闹离婚,请法院来判决;做生意遇到老赖不给钱,请法院来执行……在普通百姓的生活中,法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有纠纷诉诸法律”、“法院会给予公正的判决”等法治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我相信法院,相信法律!”去年3月21日,在嘉兴中院调解室里,刚刚领到34万元赔偿款的汤四林父子开心地笑了。58岁的老汤在嘉善一家企业做操作工,有一天在操作机器时受伤,经鉴定构成工伤五级伤残。为此,老汤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厂里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经仲裁、法院一审程序后,老汤对结果还是感到不满意,上诉到嘉兴中院。法官谭灿接手案件后,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老汤和企业主就赔偿款的问题达成了一致。
从1年2212件到1年79397件
30年,办案水平快速提升
嘉兴中院成立时,只有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等几个内设机构。1984年,两级法院共审结案件2212件,其中刑事案件916件,占比超过40%。2013年,嘉兴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79397件,是1984年35.9倍。
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嘉兴中院专门设立了经济审判庭,审理经济纠纷案件。自2002年起,又将经济审判庭更名为商事审判庭,形成民商事审判大格局。2013年,两级法院民商事一审收案47065件,占全年所有案件的60%。如今,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商事案件,已经成了法院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嘉兴中院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大局意识,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助推城市有机更新,会同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编发4000多本实务指导手册,依法支持“三改一拆”工作。依法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坚持推进企业市场化破产与帮扶有前景企业脱困重生并重,推行破产案件简易审,规范破产财产变价分配,积极探索企业破产新路子。依法助推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大对我市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全力支持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建设。落实司法保障措施,积极引导和支持浙商回归与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制定20条指导意见和具体工作规划,依法助推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切实保护先行先试“探路权”。
为方便老百姓诉讼,嘉兴中院不断丰富司法为民措施,加强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法庭、巡回审判站(点)等基层基础建设,推行“站点式”法庭服务,实行“假日法庭”、“午间法庭”等便民审判方式,开展远程和上门立案、庭审服务。仅2013年,全市巡回审判法庭就巡回审理案件13690件次。
经过30年的跨越发展,嘉兴中院的办案水平快速提升,同时也促进了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司法公开等一系列重要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从255名干警到818名干警
30年,法院队伍不断壮大
1983年11月,19名干警从湖州来到嘉兴,和当地的4名同仁开始筹备创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1984年1月10日,嘉兴中院正式对外挂牌。
“当时,我们没有办公室,办公场所都是找别人借的。法院没有自己的法庭,所有刑事案件都要到各个县、区,租借场地开庭。院里干警不够,审判员一起帮忙押解犯人,实在忙不过来的话,庭长、院长一起上。”回忆起30年前嘉兴中院初创时的艰辛,首任院长赵均环感慨万千,“那时,庭审没有电脑速录,庭审记录都先用录音机录下来,书记员再利用休息时间边听录音边整理记录,整个法院也只有1台手工打字机,条件非常艰苦。”
上世纪80年代,嘉兴两级法院许多法官都不是法律专业出身,队伍的整体素质都不高。“当时,许多法律知识都很欠缺,感觉很不适应,我们只能不断地学习、补充法律知识,埋头钻研各类案件。”在赵均环的带领下,嘉兴中院队伍建设一步步开展了起来。
30年顶风沐雨,30年春华秋实。如今的嘉兴两级法院,队伍壮大,人才济济。全市两级法院干警从1983年的255人发展到目前的818人,其中嘉兴中院129人。嘉兴中院干警中,本科以上占89.2%,拥有研究生学历占43.9%。
30年来,嘉兴两级法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近几年,共有129个集体和16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6个集体和9名个人获得国家级荣誉,海盐法院和嘉善法院刑事审判庭分别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嘉兴中院和南湖法院分别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和“2013年度司法理论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思昔想今望未来,嘉兴中院现任院长许惠春十分动容。“30年来,嘉兴法院蓬勃向上、不断发展,这是几代嘉兴法院人青春热血、智慧激情的结晶。”他说,“今天我们纪念建院30周年,不仅仅是为了回顾过去、向往事致敬,更是为了坚持理想、守望相约,打下新的路标,再次起步,继续前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刚刚结束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又提出,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通过我们再接再厉、共同努力,嘉兴中院一定会续写新篇章,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嘉兴建设作出更大的司法贡献!”许惠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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