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1日讯 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富阳“8·6鹿山大火案”在杭州富阳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汪某、张某分别以失火罪、包庇罪被提起公诉。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检察官提交的证据显示,这场山火连烧了5天,过火面积2983亩,波及5个村庄,也是当地有史以来的最大森林火灾。
项目开工前,烧香放鞭炮“祭山神”
40岁出头的汪某称,他从一家电力工程公司承包到了失火的这座山岗上2个电力铁塔的塔基施工项目,对“祭山神”燃放烟花和烧香、纸钱一事予以承认。
事发的2013年8月6日,正是杭州高温季,这天富阳当地的最高气温达41.5℃。
汪某当庭回忆说,那天早上,他带领几个工人上山开工。在塔基附近,他清理了一小块地方,拨开杂草,露出新鲜的泥土,随后点燃了纸钱、香,又把鞭炮挂在边上一棵树的树枝上,点燃鞭炮。
汪某说,其间他还放了2只春雷炮。此后,他给工人们发香烟,有的工人当场抽烟了。
按汪某的说法,当时他特地把灰烬和香末熄灭,埋进泥土里,同时还跟在场的工人交代好“要注意有没有余火烧起来”后,他就先下山了。
辩解称大火11小时后烧起,被告人否认有罪
到了傍晚8点多,有施工人员发现早上汪某等人“祭山神”放鞭炮的山岗上,开始冒烟了。
工程部有人赶紧给当天上过山的汪某班组和张某班组打电话。汪某和张某两人上山发现,火确实烧起来了,但火势超过了他们想象。
关于起火的位置,汪某昨天在法庭上强调说,并非在他烧香、放鞭炮的位置。汪某说,事发当晚9点多他和同伴上山时,火已经烧了直径20多米,但刚烧到其中他们放鞭炮的一棵树边上。汪某据此认为起火点不是他们“祭山神”的位置。因此,汪某当庭表示自己没有犯罪。
检察官当庭出示警方的调查证据显示,汪某和张某在得知森林起火后,曾商量过怎么应对,两人最终商量一致:只承认汪某放过鞭炮,没烧过香和纸钱,也没放过春雷炮,张某还要求汪某不要提到他(张某)也带领班组放过鞭炮一事,担心受牵连。
山火有无其他原因引发?
昨天上午,控辩双方围绕“祭山神”到底是不是直接导致这场山火的原因展开辩论。
检察官举证说,汪某在“祭山神”结束后,并未完全清理干净现场,而只是简单粗糙地整理了一下,所以被泥土埋下去的灰烬,在高温作用下,经过长时间的荫燃,最终复燃。
“如果荫燃,不可能在11个小时后,而是早就燃烧了。”汪某辩解说,他的工人直到下午1点左右才下山,这期间一直没烧起来。
检察官则援引一位陈姓工人的说法,这位工人下山后曾向汪某汇报时提到“中午那个坑里冒烟了,我用锄头和畚箕把冒烟的泥土扒走”,检察官据此认为,山火其实并非11小时后才烧起来。
不过,汪某的辩护律师提到,警方调查过程中,有人提到事发当天下午看到4个人上山,不知道是工人还是去山上墓地的人,而且当日下午近5点,有村民还听到过山岗上又响过3次噼啪的类似鞭炮声。
汪某和其辩护律师还提到另一细节,也即“祭山神”后,汪某给工人发过烟,不排除火灾由烟蒂引发。
检察官则出示富阳当地警方委托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一名教授及浙江2名森林火灾鉴定专家进行的鉴定。鉴定结论称,火灾起火点就在基座所在位置的3棵树之间,起火原因就是汪某的“祭山神”活动引起。
汪某辩护律师对起火原因鉴定报告提出诸多质疑,包括没有考虑工人吸烟细节、鉴定人存在资质问题等。
与汪某一起出庭受审的张某则当庭认罪。他因事后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两次包庇汪某而被控涉嫌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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