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13日讯(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张兴平 王华卫)网购中,有卖家打出了“假一赔万”的豪迈宣传语。一旦产品出现了问题,是不是真的可以做到“假一赔万”?
今天,浙江省高院联合温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去年全省法院各类涉企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在发布会上就出现了这样一个案例,网店卖家打出“假一赔万”的旗号,结果旗下商品被消费者证实为假货,消费者要求卖家兑现诺言,法院最终判决消费者胜诉,卖家要向其赔偿违约金1万元。
2012年7月份,廖先生在淘宝天猫旗舰店购买了一条裙子,在这条裙子的商品介绍上写着“材质:真丝……限量版600件,立体精工裁剪,质量保证,假一赔万。”
看到店家如此承诺,廖先生便放心地购买了该商品,花了299元。
收到商品后,廖先生发现这条裙子看起来并不是真丝材质,和市场上较好材质的真丝产品作了对比,发现了明显差异。
为了做更精确的判断,廖先生自费200元在纺织品检测中心检测,检测报告载明:该商品的面料成分为聚酯纤维及聚酰胺薄膜纤维,真丝含量为零。
一个号称是真丝材质的面料最后检测出真丝含量为零,廖先生觉得很震惊,而对方信誓旦旦还曾说出“假一赔万”的宣传语,让廖先生更为气愤。廖先生将这家淘宝店的卖家告上了法庭。
金华市婺城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网络购物的约定,实质上是双方成立的买卖合同。被告作出的“假一赔万”宣传语系其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故双方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的利义务关系应受法律的保护。
法院认为,被告作出“假一赔万”的承诺,是对自己设定的义务,使合同相对方取得相应权利,被告应当向原告履行赔偿的义务。
不过,假一赔万可以理解为“假一赔一万元”或“假一赔一万倍”,原告选择了“假一赔一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购物款299元、服装面料检测费用200元,并支付原告违约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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