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4日讯 阿Sir精英律师团的微信后台依旧繁忙,都是烦恼。有一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大多数市民法律意识还是淡薄的。出了事不知道找律师,不知道怎么找律师。现在我们点兵点将点阿Sir微信公众平台开通精英律师团,试图搭建的就是这样一个平台。一句话,有问题抛过来吧。不过因为都是记者自己在维护,我们要把问题分类,回复上可能有点慢。
继续提问和回答:郑先生的爸爸75岁,上个月19日被一私家车撞伤,膝关节粉碎性骨折,手术治疗放置了一块钢板。
王女士的妈妈今年66岁,去年4月在快速公交车上因急刹车摔伤,腰椎2、3节压缩性骨折,医院手术治疗后在两椎体固定了6颗螺丝。
他们的问题都是一样的,医生说患者年纪大,钢板,螺丝可能都不用取出来了。那么,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如何赔偿?
张锦伟律师(擅长交通事故、车内伤消法维权):
根据司法鉴定规则相关规定,对因损伤造成神经功能障碍、颅脑损伤后遗留智能损害、听力障碍、视力障碍、骨折致关节功能障碍等一般应在伤后6个月后鉴定;对一般骨折、因损伤造成影响容貌、对组织器官损伤,应在伤后3个月后鉴定,但存在骨折内固定并需要拆除内固定的应在拆除后1-2个月后鉴定。如果老年人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不拆除或不需拆除的,应当提供医院出具的不拆除内固定证明并盖章。因此,在开具相关证明后,王女士妈妈目前可以鉴定了,而郑先生爸爸需要等到今年6月份才能进行鉴定。
关于赔偿问题,一般都是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郑先生爸爸是普通交通事故,只能按交通事故侵权法赔偿,而且由于年龄75岁,赔偿中残疾赔偿金这一项目只能按照5-6年来计算(60岁以下的按20年计算),赔偿金额较少。
王女士妈妈在公交车内摔伤,若构得上伤残等级(按交通事故伤残标准),建议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索赔,其中残疾赔偿金跟年龄不挂钩,还多了一项残疾者一次性生活补助。这样算下来,同样的残疾等级,按消法比按交通事故侵权法律,赔偿金额要高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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