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6日讯 为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人大代表的议案或建议,2013年,温州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尝试推出了代表建议督办打分制。
对每一件议案或建议,由议案或建议的领衔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组成满意度评判小组,分别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进行会评,任何一方认为“不满意”,就当场进行打分。
评分总分值为100分,领衔代表评分值占40%,其他两方人员评分值共占60%。三方合计分数在75分至100分为“满意”;50分至74.9分为“基本满意”;50分以下为“不满意”。
去年年底,平阳县国土资源局被当地媒体曝光:在答复一份代表议案时,连续两次被评为“不满意”。打分的成绩让人很难堪,第一次在50分以下,第二次只有43分。
这份《关于解决高速公路被征地农户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的议案》,是昆阳镇南岙村村委会主任胡建新等10名平阳县人大代表联合提交的。
胡建新说,十多年前,因建设甬台温高速公路需要,平阳县人民政府以每亩1.8万元的征地价,向南岙村村民征用了100多亩地,涉及100多户人家。之后,这些农民就一直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
考虑到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曾出台文件,要求为1999年以后被征地农户,实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胡建新的这份议案,就是希望平阳县落实国家政策,对甬台温高速公路建设失地农民统一办理养老保险。
2013年6月3日,作为这份议案的承办单位,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一份代表建议答复函。
该《答复函》称,甬台温高速公路平阳段建设用地项目于1998年12月3日上报,同年12月30日业经省政府批准。因此,被征地农民不符合年限要求(1999年之后),不能享受政策。
但胡建新认为,当年村民为支持高速公路建设,土地被提前征用,他们作出了牺牲却不能得到相应补偿,这种做法有失公平。
2013年10月,满意度评判小组给这份议案的办理结果打出了低于50分的分数,属于“不满意”。
事后,有人找到胡建新,请他通融一下,但胡建新说:“现在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
一个月后,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再次作出答复。这份答复函与之前相比,文字更精炼,但内容相似。
2013年12月,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2013年度代表建议办理不满意件集中评议会,平阳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在回答提问时,语焉不详,评判小组给出了43分,成为唯一一个“补考”没过的部门。
随后,胡建新等人的这份议案,被列入当地人大跨年度督办件。
平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林云佐说,从前几年的办理情况来看,不少“基本满意”实际上就是“不满意”。由于部门登门做工作,代表一般都会给面子。现在推出代表建议督办打分制后,部门不敢再做“文字游戏”或者“忽悠”代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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