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7日讯 早在2013年3月份,富阳市发改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就联合发文宣布“自3月1日起执行新的出租车运价方案,同时将停止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新价格执行至今,可是仍有市民反映,坐车的时候经常被要求“加一块钱”。
困扰:
这“一块钱”怎么还在收
市民李小姐去年刚刚大学毕业,回富阳工作还不到一年。她告诉笔者,自己好像听说过富阳燃油附加费被取消掉的事情,可是每次面对出租车司机跟她多收一块钱的时候,她却糊涂了,“明明计价器显示是6块钱,可是司机说要7块。”这一块钱该不该付?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不光是李小姐一个人的困扰,很多市民在乘坐出租车的时候也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根据2013年3月份,市发改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的“新的出租车运价方案”中规定:从2013年3月1日起,富阳市出租车的起步里程数由原来的3公里调整为2公里,起步费维持在6元不变;超起步里程后6公里内每公里出租费为2.40元,超过6公里以上的部分加收50%的回空补贴费,即每公里租费3.60元,并且注明关于停收燃油附加费的相关内容。既然是明文规定已经取消的收费内容,为什么部分出租车司机还在继续向乘客收取这“一块钱”呢?
笔者调查:
出租车驾驶员的投机心理
笔者通过在三个路段分多次乘坐出租车后发现,针对“一块钱”的燃油附加费,出租车驾驶员的态度基本可以分为三类:一、乘客付款时主动提出“再加一块钱”;二、乘客付款时默认收下多付的“一块钱”;三、乘客付款时主动告知“不需要再加一块钱”。
在2公里范围内,第一种和第二种态度占了绝大多数。尽管计价器显示金额为6元,但还是有不少出租车司机会主动要求笔者“多加一块”。当笔者提出“燃油附加费不是已经取消掉了吗,为什么还要再加一块”的疑问时,某位出租车司机表示自己是新来的,并不清楚,只是别的人都这样收取所以他也这样做。不过在调查中,也有很多的出租车驾驶员在笔者付款时会主动告知笔者:“价格已经调整过了,很早以前就不用再收一块钱的燃油附加费了”。
而当行车里程数超出2公里范围后,大部分出租车驾驶员都没有跟笔者提出“多加一块钱”的要求。但是当笔者支付多他这“一元钱”的燃油附加费时,他们也没有主动告知笔者“燃油附加费已经取消”的事实。
“一块钱”很少
处罚起来可不少
笔者从市运管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经明文规定,出租车驾驶员一旦被举报有“多收费”的行为,且情况真实,将被处以300-3000元不等的罚款,并扣10分。而驾驶员所属的出租车公司也会对驾驶员进行20元/分的罚款。市运管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像这样跟乘客“多收一块钱”的行为已经属于“多收费”的行为,一旦被举报证实,将立刻予以驾驶员罚款300元,扣10分的处罚。
针对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增收“一元燃油附加费”的问题,笔者也电话咨询了富阳市某出租车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汪先生。汪先生承认,目前我市的出租车驾驶员中的确有那么一部分人存在继续向乘客增收“一块钱”的事情。但是对于这样的行为,汪先生严厉地表示,这是“决不允许的”,一旦被发现他们公司有出租车驾驶员出现这样的行为,他们当即便会做出处罚,屡教不改的甚至会予以开除。
据了解,仅是今年10月份,因为多收“一块钱”燃油附加费的原因,已经有六七辆出租车被进行罚款、扣分处理。
维护自身权益
从“一块钱”做起
市运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对于这样子的“多收费”行为他们有时候也很“无力”。虽然每月都会对出租车司机进行培训,但是总有那么一部分人会“明知故犯”。
他们希望广大市民可以一起来参与出租车行业的管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遇到某些乱收费情况时,要勇于说“不”。
如有疑问,可以拨打96520进行投诉,或是直接拨打富阳市车辆投诉受理电话:63336244进行维权。
目前富阳出租汽车实行一天三班的承包形式,各班司机在支付承包金、油耗的基础上赚取工资回报。承包金、燃油支出等成本相对固定,唯一可变或可压缩的成本即司机的人工成本,导致的结果是许多出租车司机工资收入低于富阳同行业年平均工资,而且在承包制下,包车司机的社会保障费都需要自己承担。
出租车司机劳动时间长、强度大、风险高,近年来很多从业司机对出租车工作日益不满,改行从事其他工作。驾驶员队伍的紧缺给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从业队伍素质难以明显提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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