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3日讯 昨天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温岭患者行刺医生致1死2伤的案件,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连恩青被控故意杀人罪。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25日,被告人连恩青因对手术术后效果不满,携带事先准备的榔头和尖刀,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医护人员行凶,致1死2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连恩青法庭上情绪激动,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并拒绝悔罪。庭审持续不到四个小时。审判长表示,将择期再宣判。
温岭杀医案昨开庭审理
连恩青否认有精神病,拒绝悔罪
【案情回放】
令人震惊的温岭杀医案
2012年3月,家住温岭市坞根镇的33岁患者连恩青,因鼻子不舒服,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鼻中隔纠偏的微创手术。
连恩青的妹妹说,手术后几个月,连恩青开始觉得鼻子不舒服,呼吸困难,并伴有疼痛,但是医院的所有检查都显示手术成功,他的鼻子没有问题。
连恩青由此怀疑医生欺骗他,多次到医院找医生。在此期间,连恩青脾气变得暴躁,在家常摔东西。
2013年8月至10月,连恩青被家人送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连恩青被诊断患有“持久的妄想症障碍”。10月15日,连恩青出院,被指状况有所好转。令家人没想到的是,他出院后第十天,就入院行凶。
2013年10月25日,案发当天,连恩青在给他做手术的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持刀捅伤了3名正在上班的医生,其中,耳鼻咽喉科的主任医师王云杰因为身中多刀,抢救无效去世。而王云杰并不是当时给连恩青做手术的医生。
事发后,温岭市和周边医院的医护人员,也曾聚集在一起,悼念遇害的王云杰医生,并抗议接连发生的袭击医生事件。国内其他地区医护人员,也在网上有一些声援。
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和中国卫生法学会发表联合声明,呼吁整个医疗行业、全社会动员起来,对“医疗暴力零容忍”。
2013年12月4日,台州市检察院依法对连恩青提起公诉。
【庭审焦点】
手术问题经两次鉴定均没问题
昨天上午9点,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杀医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连恩青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
在医患关系紧张的社会背景下,这起案件的审理备受社会和媒体关注。几十家全国主流媒体纷纷赶到台州参与报道,但部分媒体被挡在法庭外。
法庭上,连恩青的家人旁听了案件审理。连恩青承认了自己的杀人行为,并表示,这是因为医生欺骗他,有错在先,他不后悔。
昨天的开庭较受关注的两点,均与连恩青的身体状况有关。
首先是鼻子手术问题。连恩青的妹妹说,她在上周见到了弟弟的辩护律师。据她转述的律师说法,针对连恩青反映的鼻子手术问题,案发后,做了两次检查,都显示“没有问题”。
“律师说,第一次鉴定没什么问题,但我哥就是不同意,感觉不服,后来重新鉴定了一次,第二次结果也是没什么问题。”连恩青的妹妹说,还是对鼻子手术结果持有怀疑态度,“他还是说鼻子难受,不相信检查结果说的鼻子没有问题。希望法院能对这个事情进行调查。”
公诉方称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公众关心的连恩青行凶时是否精神病发作的问题,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上表示,“经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连恩青作案时意识清晰,作案动机现实,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连恩青的妹妹连巧说,连恩青在庭上承认了作案经过,并表示自己无精神疾病。
连恩青的妹妹向法庭出示了她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就诊记录。该记录显示:2013年8月10日,连恩青因“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在上海入院接受治疗,主要症状是因躯体不适,猜疑被害以及烦躁易怒睡眠差。
2013年10月15日,连恩青从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出院,治疗结果是“好转”,形容他意识清楚,但仍存在内感性不适、猜疑、情绪尚平稳。而在出院之后10天,就发生了这起伤害医生案。
事发后,当地医生提出,不能随意判定患者有精神病史,担心他因此逃脱惩罚,要求对相关鉴定进行全程监督。而昨天,连恩青的妹妹转述律师的消息说,针对他的精神状况,也有一个最新的鉴定。
公诉方称,根据鉴定,连恩青作案的意识清晰、作案动机现实、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且犯罪的情节和后果严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从严惩处。
连恩青在庭上反复表示,自己没有精神疾病。他在辩护陈述的过程中情绪激动,不时地挥动戴着手铐的双手。几次被审判长提示,要求他控制自己的情绪。
但是,连恩青的辩护律师认为,他的精神疾病是实际存在的,不可否认,且这个精神疾病,跟之前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产生纠纷有直接关系。“医院在解决医患纠纷中也做得不到位,加上他是初犯、偶犯,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建议从轻处罚。”
【法庭辩论】
连恩青拒不悔罪
审判长表示将择期宣判
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人出具了连恩青作案时用的铁锤和尖刀。经他本人辨认,没有异议。法庭上,还播放了医院的监控视频,还原了当时的经过。
“当天去医院,本来是找主治医师蔡朝阳,以及王云杰和CT室的林海勇,但实际上,蔡朝阳及时锁上门躲开了。”连恩青说。
起诉书中说,连恩青先是在身后用铁锤击打医生王云杰的头部,在王云杰转身抵抗中,锤柄断裂,他又继续用尖刀追捅王云杰。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王云杰身上不同部位共有14处刀伤,其中6处深及胸腔,最后一刀直接刺中心脏。在阻止连恩青行凶过程中,医生王伟杰的胸部被刀划伤。连恩青之后又去CT室找医生林海勇,但找错了人,将另一位医生江晓勇捅成重伤。
公诉机关认为,连恩青的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在2013年7月就产生犯罪的想法,在墙上写下“7·31,王云杰、林海勇,死”的字样,且先后两次购买凶器,证明他有坚定的作案决心。
法庭上,公诉人出示的证据,还有连恩青因不信医院的诊断结果,先后25次到不同医院去求医,产生的25分病历和就诊卡,以及25张CT胶片,因怀疑医院间串通好了欺骗他,其中有几次检查,他还故意改了名。
连恩青几次提出,公诉人出具的CT胶片有造假行为。至于作案动机,他说,是因在医院受到欺骗,影响到健康,认为自己是被逼上这条路。他表示,2013年10月25日当天去医院,就是为了杀人。
公诉人因此认为,连恩青没有悔罪,不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他转述受害者家属的意见说,同意放弃行凶案的附带民事诉讼权,并要求从严惩处连恩青。他说,连恩青的行为不单伤害被害者和家属,也伤害全体医护人员。事发之后,全国各地都有医生自发抗议,对伤害医生的行为表达愤怒,也为这样的医患环境担忧。
公诉人和辩护人在陈述中,都特别提到案件的教训和启示。公诉人说,反思事件的原因,有几点教训需要吸取,就是处理医患纠纷必须依法,无论如何,用这样暴力的手段来解决问题都是不行的,只会适得其反、害人害己。而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也需要医患间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加强沟通,理性平和地对待纠纷。
被告的辩护律师说,希望此案能再次引起有关部门对医疗事故纠纷解决的反思,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公平、科学、高效的医疗纠纷解决体制,“如果不能认真解决根本性的结构问题,辩护人认为,本案不会是最后一个。”
庭审持续不到四个小时,审判长表示将择期再宣判。庭审结束后,连恩青在退场时,还对着家人的方向,用方言喊了两句话。他的母亲哭得站不起身来,被搀扶着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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