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3日讯 昨天,温州市人口计生委召开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长会议,全面部署“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相关工作。相关人员提醒,已怀上第二胎的“单独”夫妇,务必在今年6月30日前通过再生育审批。不少符合条件的妈妈都已经跨进高龄产妇年纪,准备怀孕前最好先做相应的咨询和准备。
尽量“错时”申请,避开眼下政策刚出台的高峰期
按照再生育审批的程序,符合条件的夫妇应该先通过再生育审批,拿到通知书,然后怀孕、换再生育证。一些心急的夫妇,则在1月17日前就已经怀上二胎。
“对这部分群体,根据省里精神,希望他们赶紧来补办再生育的审批。”市计生委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介绍,到今年6月30日前,还属于“过渡期”,各地计生部门会对近期再生育的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对象抓紧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对预产期在6月30日前的符合条件者,也会采取特事特办,审批能快尽量快。据了解,一般来说,再生育审批从窗口受理到通知下发,要在27个工作日内完成。特事特办的话,10个工作日左右可以完成。
昨天,一位市民向本报反馈说,他这几天都在进行再生育申请,准备各种材料的过程中,碰到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都很热情,但可能因为政策刚出来,一些衔接还不是太顺畅,他建议不急着办的人可以先等几天再去。对一些符合条件不过还不急于怀孕的夫妇,市计生委也建议,尽量“错时”申请,避开眼下政策刚出台的高峰期。
7月1日后,我市将严格按照再生育审批规定办理。
1月17日前出生的“单独两孩”,仍属“违法生育”
根据省卫计委文件,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以前,单独夫妇违法生育第二孩的,在实施之日前已经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决定继续有效。
此前有媒体报道,1月17日前违法生育的单独夫妇,而征收决定书没有送达的,符合条件的需要在6月30日之前补办手续,相关部门将“特事特办”。对此,市计生委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表示,性质上,即使征收决定书未送达,这样的行为也属“违法生育”,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的。
35岁及以上产妇准备怀孕前3个月,最好咨询检测一下
据介绍,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将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其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依申请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奖励优惠待遇。
“对于符合条件的夫妇,除了抓紧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外,我们同时注重优孕优生的服务。”市计生委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说,35岁及以上产妇,属于高龄产妇。从目前情况来看,不少符合条件的妈妈都已经跨进高龄产妇年纪。这部分夫妇,准备怀孕前最好先做相应的咨询和准备。目前,我市已经把再生育对象纳入孕前优生检测范围,各县(市、区)计生指导服务中心都有提供相应的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并为高龄产妇提供一些免费的复合维生素等营养补给。市民可以在准备怀孕前3个月,前往咨询检测。
延伸阅读
申请办理再生育准生证时大致需要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夫妻双方合照2寸2张;
3、填写夫妻再生育申请表、审批表,盖社区印章;
4、独生子女方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本人有单位的,还要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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