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4日讯 前天晚上6点多,在杭州工作的刘女士搭车前往机场,打算回重庆老家过年。为了比大多数人早几天回家,刘女士可是付出了不少代价,光在网上抢购这张回家的机票,就比原价多付了600多元。
只要能顺利回家过年,这一切都很值得。出门前,刘女士还特意看了下电子机票,航班时间是当天晚上10点。
然而,12个小时之后,昨天上午10点多,本来老早就该到重庆的刘女士,却在杭州萧山机场搭上了一辆出租车,打算回到杭州的住处,想办法重新购买机票。
前天晚上,兴冲冲拿着机票去换登机牌的刘女士,却被告知:所搭乘的这趟航班“客满了,你坐不下了”!
刘女士当场石化。
换登机牌时
被告知航班“客满了”
“我差点以为自己不是买机票,而是买了张黄鱼车的票子。”被拦在机场的刘女士差点崩溃,反复询问之下,刘女士终于明白,她遇到了“机票超售”的情况。
这种情况,说起来并不新鲜。航空公司为了避免航班座位空置,出售的客票超过了该航班本身所具有的实际能力。比方说,一个航班只有150个座位,却超售了2张,卖出152张票。如果此时刚好有2名旅客改签或退票,那么这班航班就依然会坐满150名乘客,航空公司的损失就会降到最低。然而,若是没有旅客改签或退票,那么买到超售票的这两位乘客,就要被拒之门外了。
刘女士刚好是被拒绝登机的其中之一。
“本来都计划好了,到重庆要做什么,甚至都叫朋友抽出时间去机场接我了,这下整个行程都乱了!”对此,刘女士气愤不已。刘女士说,自己买下了机票,自然就应该对应着一个座位,“买下了票却说没位置,也没有通知,这不就成了欺诈吗?”
航空公司表示尽快安排
但到次日中午依然没有空位
刘女士是从去哪儿网购买的机票,提供机票的是四川航空公司,行程是从杭州飞往重庆。
去哪儿网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是机票代理方,所出售机票的数量是由航空公司提供的,并不清楚这些机票是否属于超售机票。
记者联系到了四川航空公司杭州营业部,负责人却表示,“机票超售”曾经一度是航空公司的惯例。但现在临近年关,乘客数量较多,公司对这方面管理也比较严格,刘女士买到的超售机票可能是代理商自发的行为。
四川航空公司表示愿意为刘女士提供食宿作为补偿,并尽快安排刘女士到下一班有空位的航班中。而可能有空位的航班,最近的也要在昨天上午。
得到尚算满意的回复后,刘女士拒绝了食宿,拖着沉重的行李回到杭州市区的住所。昨天一早,刘女士再度赶到了机场。然而从7点多等到快10点,航空公司方面却一直告诉她,当前的航班始终没有空位。
昨天上午10点多,在几次交涉后,刘女士选择了退票。四川航空公司以机票原价的双倍,对刘女士进行了补偿。
不过刘女士对此并不满意。“我的回乡计划整个泡了汤。这远不是2000多块钱的赔偿可以挽回与抵偿的。”
“机票超售”相当于变相欺诈
温州工商曾开出“超售机票”罚单
“这样的超售,说得严重点,就是一种变相的欺诈行为。”浙江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表示,乘客购买机票,就代表着与航空公司达成运输合同关系。刘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航空公司单方面违约,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叶元春也提醒市民,如果遭遇和刘女士类似的情况,应第一时间找航空公司进行交涉。如果交涉不顺利,可以寻找机场管理方、民航管理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与维权。也应该保留好相关凭证,以便通过权益保障机构维权。
而按照相关法律,刘女士这样的情况,航空公司应当主动提供食宿,并尽快安排新的班次。对乘客而言,因为时间上的变更带来的损失,可以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赔。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规,乘客可以要求航空公司进行双倍赔偿。
2010年2月,广东一航空服务公司因超售2张机票,导致两名旅客无法成行,被温州龙湾工商分局罚款5000元。这也被称为全国首例“超售机票”罚单。这次处罚事件中,机票超售首次被工商部门认定为“欺诈”行为。温州市消保委认为,作为销售方,航空公司未向旅客说明所售机票暗含的超售性质,剥夺了购票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侵犯了旅客的正当权益。航空公司采取暗箱操作的超售行为明显带有欺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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