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9日讯 “依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杭州下城区长庆街道审查核实,批准同意刘某、沈某等5对夫妇再生育一个子女,现将再生育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月27日~2014年2月8日。如发现有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欢迎举报监督。”
从前天开始,杭州城区的各街道,陆续启动单独二胎申请,表格材料齐全的单独夫妻,已经进入了“公示”阶段。
公示期满后,申请材料会转交区级计生局进行审批,而后计生局即可发放再生育准生证。也就是说,杭州最早一批申请单独二胎的夫妻,2月中旬即可妥妥地拿到准生证了。
昨日,记者向杭州上城区、下城区、萧山区等几个街道咨询,发现急着申请单独二胎的真不少。比如下城区的长庆街道,昨天,又有一对夫妻领到了再生育证,妈妈是80后,爸爸是70后。这样,到昨天为止,长庆街道已经有7对夫妇领到了再生育证。
杭州人陈小姐,今年37岁了。自己是独养女儿,老公却不是。在生了一个儿子以后,娘家妈妈一直鼓动她再生一个,家人打算得很周全,希望二宝跟娘家姓陈。“之前政策不允许,我就犹豫,可年纪不等人啊,我37岁了,再拖,都不知道还能不能生啦!”陈小姐性格开朗,庆幸搭上了“末班车”。
这次她和老公带着厚厚一叠证件,到街道去交材料。审核无误,“这下我可以放心生了。”
从记者询问了的几个街道来看,各个社区都已经收到了不少申请,其中,萧山区、余杭区有些街道,两天就收到了十几对夫妻的申请材料,现在都进入了公示期。
申请单独二胎,在现代人的观念来看,也属于隐私范围,除了交材料,为什么还要公示?
这一点,下城区长庆街道的工作人员给予解答。
实际上,单独二胎也属于再生育范畴,而再生育并不是一个新政策,单独二胎的申请流程,与之前的双独二胎,再婚生育的申请流程基本一致。材料还会简单一点,只要提供一方的独生子女证明即可。
为什么还要公示?这是《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主要是防止有人钻空子材料造假。
这几天,计生工作人员接受咨询最多的,就是申请“单独二胎”需要的证件材料,以及一些特殊情况咨询,记者作了整理。
申请“单独”再生育的夫妻双方,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若是男女双方都是农村户籍的须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夫妻再生育申请表》,同时备好6项材料:
①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因须收回注销);
⑤夫妻近期二寸合照3张;
⑥独生子女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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