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7日讯 今年春节被誉为“最暖春节”,不必感受凛冽的寒风让市民觉得非常惬意,但晴好的天气也让火险等级持续处于高位———正月初一至初三,义乌共发生森林火灾113起,创下近20年来的新高。出现“火烧连营”的状况除了天干物燥的因素,更主要的是传统的祭祀方式还没有彻底改观。
三天发生森林火灾113起
正月初一上午10时许,义乌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接到报警称,义乌工业园区和苏溪镇交界处的金峰山发生严重森林火灾。
接警后,义乌工业园区义务森林消防队、苏溪镇义务森林消防队及金峰山周边各村庄的平安服务队迅速投入扑救,驻义武警部队也派出50名武警官兵前往现场增援。
正月初二晚上9时许,这场大火暂时得以扑灭。不过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火灾在“偃旗息鼓”两个多小时后又发生复燃。在数百名参战人员的努力下,大火在正月初三上午10时左右才被完全扑灭。
“从正月初一上午10时开始,12119和110有关森林火情的报警电话就没停过。”昨天,义乌市林业局局长王碧荣告诉记者:正月初一,他们共接到报警电话394个,除去重复报警和误报等因素,最终查实的森林火灾有81起;正月初二,共接到报警电话81个,查实森林火灾30起;正月初三,共接到报警电话25个,查实森林火灾2起。直到正月初四,情况才得以缓解。
义乌发生的113起森林火灾分布很广,该市13个镇(街)和工业园区均有火情发生,发生时间集中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除了义乌,东阳、浦江、永康等地的森林火灾情况也非常严重。其中,义乌佛堂镇画坞坑的一起森林火灾就是从邻近的东阳蔓延过来的。
火情创义乌近20年纪录
“近20年来,义乌从没遭遇过如此严重的森林火灾。”王碧荣说。
据王碧荣介绍,天干物燥是森林火灾频发的原因之一。冬至以来,义乌就没有降雨,森林火警一直维持在五级(最高等级)。“去年春节期间,义乌是降雪天气,我们没有接到一起有关森林火灾的报警。”他说。
“如果在平时发生森林火灾,我们一般半小时左右就能扑灭。但今年这么多森林火灾同时发生,我们的救援队伍处于‘各自为战’状态,难以相互增援形成合力,因此无法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王碧荣说,目前义乌森林火灾的救援力量主要依赖44支义务森林消防队,人员不足500人。
不过,王碧荣还是盛赞这些义务森林消防队。正月初二下午,上溪镇两支义务森林消防队扑灭辖区内的森林火灾后,顾不上吃中饭就赶到苏溪镇金峰山增援。得知现场没有食物和饮用水,他们毫无怨言直奔火场。“这些义务森林消防队员不仅有经验,而且勇敢、无私,如果没有他们,这些森林火灾将会造成更大的损失。”王碧荣说。
正月初一,“火烧连营”的情况立即引起义乌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连夜奔赴各个火场指导救援工作。当晚,义乌市委、市政府还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所有林区实行全面禁火、禁止一切火种上山,并要求各镇(街)、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把森林防火监管责任落实到村级组织和相关责任人。
火灾多因祭祀用火引发
“可以说,99%的森林火灾都是因为不文明的祭祀方式造成。”王碧荣说。
正月初一下午2时39分,苏溪镇东青村附近的山林发生火灾。接警后,苏溪镇义务森林消防队迅速到场扑救,大陈镇义务森林消防队随后也赶到增援。在100多名救援人员的努力下,这场森林火灾终于在正月初二上午被扑灭。
“在扑救火灾过程中,我们发现东青村一名60岁的独居老人全身多处被烧伤。经调查,他承认于事发当天下午给其爷爷和父亲上坟时,点燃的香烛不慎引发了火灾。”义乌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民警方茂说。
据方茂介绍,当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林地面积达30亩以上时,相关行为人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我们已对4起森林火灾立案调查,初步判断其中3起属于刑事案件。此外,我们还掌握了20多条有价值的线索,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方茂说。
今年,义乌“双禁”范围进一步扩大,山林首次被列入“双禁”范围。“禁令下达后,义乌的森林用火比以前有所下降,但发生这么多森林火灾,说明传统的祭祀方式还没有彻底改观,一些市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王碧荣希望,春节期间“火烧连营”的教训能让市民警醒,“要坚决禁止一切森林用火,尤其是祭祀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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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火灾疑因鞭炮引发
除夕至正月初七,义乌市消防大队共接警103起,较去年出现大幅增长。其中,树木、草坪、绿化带和垃圾堆垛等户外火警达65起,超过接警量六成。
除夕下午3时13分,义乌稠城街道前王宅村一露天堆垛发生火灾。消防部门出动5辆消防车参与扑救,用了半个多小时才将这个占地50多平方米的起火堆垛扑灭。
经现场调查,消防队员发现是附近一户人家吃年夜饭前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了火灾。“令人感慨的是,火灾并没引起村民的重视。我们救火时,村里的鞭炮声仍络绎不绝,就连火场隔壁一户人家都还在放烟花爆竹……”消防队员说。
据消防部门负责人介绍,起火的树木、草坪、绿化带和垃圾堆垛等大多位于房前屋后,起火原因也大多与燃放烟花爆竹有关。
42人违反“禁燃”被处罚
昨天,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获悉,春节期间,义乌共有42人因违反“禁燃”被处以200~500元罚款。面对即将到来的开业高峰,警方提醒市民切勿为讨“开门红”而触霉头。
除夕下午4时许,义乌四季小区的杨某在自家门前燃放鞭炮时被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民警抓获。面对民警的询问,大学毕业的他竟表示不知道燃放地属于“禁燃区”。“放鞭炮是为了图个喜庆,热闹一点。”
义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介绍,春节期间违反“禁燃”规定的时间出现两个高峰:一个是除夕;另一个是正月初一。事发地点主要集中在城乡接合部。“这几天,为防止商家开业时燃放开门炮,警方将加大巡查力度。”
据介绍,即将到来的元宵节或许又将出现一个违反“禁燃”的高峰。届时,义乌警方将组织专项行动,整治、惩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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