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4日讯 原价390元一盒的面膜,微信朋友圈里居然才卖112.5元!余姚的韩某终于动心了,他一口气订了10箱共600盒,结果对方才发来半箱就完事了,韩某这才惊觉被骗——
董某,27岁,男,居住北京,大学学历。去年6月,他因诈骗罪刑满释放,出狱后找不到工作,看到有个明星推荐的面膜“俏十岁”,市场销路很好,就想着从别人那里低价拿货再卖出去赚点差价。起先试着做了几笔,因为没有固定的销售下线,货出得不多,钱也赚得很少。董某试着在网上发布联系信息,留下微信号,谎称自己是“俏十岁”全国渠道总代理,等要货的自己找上门。
去年9月,韩某在百度贴吧看到了董某发布的联系信息,就加其为微信好友。董某在微信朋友圈里发的都是卖“俏十岁”面膜的信息。韩某一问,董某出价为390元/盒,一箱60盒。因没有价格优势,双方没做成生意。
去年10月,余姚发生了百年一遇的洪灾,韩某货缺得厉害。董某看准时机,经常关心韩某,取得了他的信任。董某趁机旁敲侧击,问韩某是否缺货。几次微信聊天下来,韩某觉得董某是个可靠的人,就找董某要货。董某说可以给韩某折扣价6750元/箱,即112.5元一盒,并约定先汇款后发货。韩某要了10箱,次日就把67500元打到董某的银行卡里。但是董某明白这么低的价格自己肯定拿不到货,于是就千方百计拖延。为了稳住韩某,董某现将手头上的半箱“俏十岁”的面膜发给了他,又伪造发货单给韩某说自己已经发货。
韩某见董某这样一再推脱,发觉自己上当了,赶紧报警。去年11月,警方在北京将董某逮捕。
今天,余姚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董某悉数认罪,提出自己在案发后返还了23000元的赃款,并且也获得了受害人韩某的谅解,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判决。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稿源:宁波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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