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17日讯(记者 施宇翔 实习记者 章丹青 通讯员 尚法)到了马年,很多人都喜欢寻找和马有关的活动。骑马自然成为很多人马年的选择,又潇洒又时尚。
不过,骑马虽然又酷又应景,但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今天下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样一个案子,70年出生的郭先生参加单位组织的旅行团去云南游玩,在云南一处旅游景点骑马时不小心从马背上摔了下来,这一摔可不轻,右手桡骨粉碎性骨折。在医药费和其他费用的赔偿问题上,郭先生和旅行团、云南地接、马场经营方迟迟不能达成一致,于是一纸诉状将三方告上了法庭。要求三被告共同承担医药费、后续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3.9万余元。
去年7月份,郭先生参加单位组织去云南的旅行团,这个旅行团由中国国旅(浙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案第一被告,以下简称浙江国旅)组织发团。
记者从浙江国旅提供的一份行程单上看到,旅行团是2013年7月14日发团,从杭州玉皇山庄集合出发,经萧山国际机场坐飞机抵达云南丽江。
抵达后,当地的地接由一家叫云南永和旅行社有限公司(本案第二被告,以下简称永和旅行社)负责接待工作。
在这份行程单上,记者留意到郭先生所参加团一共有5天时间,游览了云南丽江、大理香格里拉等著名旅游景点。然而7月16日,却发生了意外。
这一天,郭先生参加了一个自费骑马的活动,这个项目并没有出现在行程单上。
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庭上,浙江国旅代理人说,郭先生曾向她描述过事件经过。
16日那天,郭先生骑着马和另外一名旅客的马发生了“擦碰”,另外一批马上挂着铃铛,可能是铃铛的声音惊扰了郭先生的马,马儿撒腿就跑,跑出20米后,又来了个180度转弯,郭先生一把没拉住缰绳,从马上摔了出去。
事后,医院诊断结果为郭先生的右手桡骨粉碎性骨折,经过拍片、插入钢板等一系列步骤,医药费就花了26583元,之后的行程更是泡了汤。
郭先生律师认为,马场所在的公司,玉龙县拉市海美泉孤岛生态旅游专业合作社(本案第三被告,以下简称拉市合作社)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当时马夫没有进行一对一陪护,是导致郭先生从马上摔下的直接原因。
不过,永和旅行社和拉市合作社代理人却不同意这种看法,他们称,马场的马夫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全部是一对一陪护,不可能存在这种情况,更不可能出现任由马匹跑出20米的事件发生。
另外,永和旅行社代理人认为,马场在其门票和门口的石碑上均贴出了注意事项;另外,骑马本来就是一项具有风险的运动,郭先生作为一名成年人,应该对这种风险运动有所评判和预估。
郭先生的律师认为,旅行社和马场仅仅通过贴出注意事项就想规避责任是没有道理的,如果真的是这样,为何不在宣传栏上打出“成年人骑马,受伤后果自负”的字样?
拉市合作社代理人在法庭辩论中认为,作为骑马项目的经营者,一旦消费者出现意外,就要经营者承担全部责任,有些不公平。
记者留意到,近些年来,游客因骑马坠地导致摔伤甚至摔死的惨剧越来越多,大多意外事件都导致了双方纠纷,最终对薄公堂。
从判决结果来看,大部分案件均以游客胜诉为最终结果,旅行社大多承担了部分或者全部责任。
由于本案双方都不同意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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