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18日讯(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西法) 他,只有初中文化,因忍受不住金钱的诱惑,登录国外网站,掌握了一套制作、盗刷信用卡的技术。用此技术,男子用假信用卡在POS机上疯狂套现500多万元。让人唏嘘的是,他把其中170余万打到了前女友的银行卡上。
今天上午,该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公诉机关以信用卡诈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网上学习制作假信用卡 疯狂套现500余万
嫌犯孙某,今年30岁,江西人,自称此前是一家投资公司的合伙人,主业是给人放贷。孙某在庭上说,当时自己收入不菲,年入几十万,但自己花销比较大,所以存款也并不多。
2013年1-5月,孙某通过QQ群、贴吧等方式了解了制作信用卡伪卡的流程。每次制作伪卡前,他都要登录国外网站购买一个用户的身份信息。随后,孙某通过读卡设备将这些信息复制到空白卡片上。这样,一张假冒信用卡就制作完成了。
孙某称,那个国外网站上的用户信息是需要购买的,价格在40至70美元之间,而且每次购买后半小时,这个信息就会失效。“每次购买的用户信息不一定能用,一般购买10个信息,就一两个能用。”孙某在庭上如是说。不过一旦其中一个信息可用,就可以制作成一张信用卡伪卡——在POS机上刷卡套现,就变得易如反掌。
直至案发前,警方共查获其犯罪所得5132771.99元。
被告辩称只是出租POS机 公诉人举证驳斥
孙某在庭上辩称,这500多万并不都是他刷卡套现所得,其中的100多万,是向别人出租POS机所得。
去年,孙某用女友徐某的身份证和伪造的几张身份证向深圳银盛电子支付科技公司、上海德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共申请了移动POS机18台。其中6台,他租给了别人。对此,孙某称自己只是为了赚取手续费。
“一般他们(租的人)每天会刷几万块钱,然后隔天会到我这里来拿钱,我扣掉1.5%的手续费,把其余的钱给他们。”孙某交代,银行的手续费是0.6%,他要求的手续费是1.5%,赚取0.9%,直至归案,共产生100多万的刷卡金额,而他共非法获利1万元左右。
其余的300多万,孙某称是在朋友那投资的回报款。
不过,公诉人对他的这些说法进行了驳斥。首先对于孙某所称“其中100多万是出租POS机所得”,公诉人认为,经过调查,发现孙某所称“别人刷卡”和“自己刷卡”在时间上恰好重合,说法不成立。另外,公诉人有理由相信,被告不至于为了0.9%的利益,放弃99%的利益,因为毕竟用这些卡自己套现,要赚更多。
其中的170万他给了前女友 说为表示“关心”
令人咂舌的是,孙某分两次将170余万现金打入了前女友陈某卡中。孙某称,和前女友已经分手一段时间了,但这钱是之前做生意向她借的,自己只是还给她。
不过在警方笔录中,陈某称自己从未借钱给孙某,自己卡上突然多了这两笔巨款,也让她惴惴不安。她一直没动过钱,直到警方查封。
陈某称,孙某曾告诉她,这些钱只是为了对她表示关心,毕竟分手了还是朋友。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数额特别巨大,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孙某还被公诉方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提起公诉。
该案将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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