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9日讯 小孙今年刚刚30岁,原来在江苏一家投资公司做贷款业务,去年5月,深圳一家电子支付公司的杭州分公司联系他,小孙赶去,等来的却是公安。
西湖区检察院起诉他的罪名有三项,“信用卡诈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小孙在网上非法购买他人信用卡和身份证信息,制作伪卡,在POS机上刷卡套现,总计513万元。
昨天上午,孙某穿着灰色棉袄站在被告席上。庭上,公诉人问,你是如何想到制作伪卡套现的?孙某说,最早是在网上的一些QQ群和百度贴吧上看到这方面的信息,觉得来钱快,就对着网上的资料和网友的交流开始“自学”。去年1月,他从国外网站上非法购得美国公司发行的个人信用卡和身份证信息,又在网上买了别人废弃的银行卡,还有读卡器,做伪卡。
刚开始,孙某自己买来POS机,帮人家套现,收个高额手续费。渐渐的,“同行”告诉他,你可以自己刷伪卡套现啊,这一回,他打算要为自己赚点钱了。庭上孙某说,一开始,帮客户套现118万,他只赚1万多。后来自己套现395万元。不过他反复强调,买信用卡信息和POS机成本也很高,花了200多万。
检察官说,孙某数额特别巨大,单单信用卡诈骗就建议量刑十年以上,还有其他两宗罪,要数罪并罚。孙某的辩护律师说,“帮别人套现的118万元,不该让孙某一人承担”,另外,孙某伪造身份证和非法购买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也是实现信用卡诈骗过程的手段,似乎不该再数罪并罚了。
庭审一共持续了3个多小时,没有当庭宣判。
目前,POS机套现已经成为信用卡诈骗的主要类型。而这个案子是美国公司报案说发现自己公司的信用卡被盗刷,根据银联POS机记录发现,消费地点都在中国杭州,然后杭州警方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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