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1日讯 如果不是无意中发现了一封信,赵玲不会想到,女儿小燕已被隔壁的老周猥亵和性侵多次。昨天,柯城法院传来消息让她稍感安慰,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老周有期徒刑6年3个月,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女孩遭性侵
小燕今年14岁,父亲在外务工,较少回家,母亲赵玲独自承担务农重担,对她也无暇看管。放学后,小燕经常一个人去隔壁老周家里玩。
对于这点,赵玲从不担心。59岁的老周在一家企业当保安,脾气和顺,和妻子关系一直不错。他看着小燕长大,平日就对她疼爱有加,常常会给她一些零食或零花钱,小燕喊他“爷爷”。
2013年6月的一天晚上,看似平静的生活被一封信彻底打乱。在房间里,赵玲无意中发现了小燕写的一封信,收信人是老周。在信中,小燕要求他早日兑现“玩游戏”时答应给自己买的计算器和玩具。
觉得事有蹊跷,赵玲便一直追问小燕。在母亲再三开导下,小燕吐露实情,原来,从她11岁起,老周就让她去家里“玩游戏”,之后还会给一些钱让自己保密。
小燕的话犹如晴天霹雳,经过再三考虑,赵玲第二天到派出所报案,警方很快将老周抓获归案并交由柯城检察院提起公诉。
农村少女缺乏性教育
据老周交代,从2011年开始,他就以“玩游戏”的名义对小燕实施了猥亵。2012年暑假,他趁小燕父母外出,采用金钱、财物引诱的方式,诱使小燕与其发生了数次性行为并要求她为此保密。那年,小燕才12岁。
承办法官在判决后表示,小燕父母的性教育意识较薄弱,其就读的小学也没有对她们进行相关的教育。
“性教育的缺乏是导致目前越来越多农村少女被性侵犯而不自知的主要原因之一。”法官说,现在少女性成熟时间越来越早,性教育却没有跟上,这就造成像小燕这样的孩子在遭遇猥亵和侵犯时,都不知是怎么一回事。
法官提醒,对于农村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家长和学校应加强相关教育,告诉孩子“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能让别人碰”,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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