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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千企联千村 党建助治水”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千企联千村 党建助治水”行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两新”工委,省委“两新”工委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级双重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省委“五水共治”、“五措并举”重要部署,充分发挥各级“党建强、发展强”先进非公企业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千企联千村党建助治水”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动员组织全省列入县级以上“双重管理”的3047家非公企业党组织,在引导企业率先抓好自身治水治污的基础上,与当地有关村(社区)结对,帮助解决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有关建设费用,推动广大非公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五水共治”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具体安排

  1、深入企业广泛宣传。各级“两新”工委要结合走访“双重管理”非公企业党组织等活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传达省委关于“五水共治”的部署要求,引导企业积极响应省委号召,同心协力推动“五水共治”的落实。列入省级“双重管理”的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带头动员企业积极参与。

  2、积极做好对接服务。“千企联千村党建助治水”行动具体由各市委“两新”工委负责落实,列入省级“双重管理”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纳入所在市统一组织。各市委“两新”工委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负责结对村名单的提供和具体结对安排落实。

  3、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各地要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途径,及时宣传“千企联千村党建助治水”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推动各级两新组织党组织把服务“五水共治”作为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重要内容。3月份,省里将组织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企业出资人座谈;“七一”前,对各市、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阶段性回顾和宣传。

  三、工作要求

  1、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具体结对村、项目和资助额度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帮扶资金额度不作统一要求。

  2、资助资金由企业直接转至结对村所在乡镇(街道)。各县(市、区)委“两新”工委要确定专人联系结对村“五水共治”有关工程进展。

  3、省委“两新”工委班子成员将牵头联系各市,推动“千企联千村党建助治水”行动的开展落实。各级“两新”工委成员单位不再重复组织上述企业开展类似活动。

  请各市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各地列入省级“双重管理”的非公企业党组织所在企业参加活动意向,请各市于3月7日前汇总上报(详见附表)。

  联系电话:0571—87052343,87057885(传真)。

  附件:各市列入省级双重管理非公企业参与“千企联千村党建助治水”行动意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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