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组建省政府法律顾问组 严禁印顾问名片谋私利
来源: 浙江在线 2014年02月28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浙江省政府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建立省政府法律顾问组,聘请5至7名法律专家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为省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记者从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法律顾问由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在省内知名法律专家中推荐,报省政府批准后由省政府聘任。法律顾问应当除了专业素质的要求外,还需要能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据了解,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每届聘期三年,期满可以续聘,但连续聘任不超过两届。
按照浙江省政府的规定,省政府法律顾问不得在个人名片上印有“省政府法律顾问”的字样,不得以省政府法律顾问名义招揽或开展相关业务。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从事其他任何有损省政府利益或形象的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