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1日讯(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南海 南轩)初为人母,19岁的小慈并未感受到欢乐与欣慰,相反,对这个正处在花季年龄的女孩来说,注定是苦涩的。她竟将自己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溺死在了河里。昨日,嘉兴南湖区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小慈犯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她有期徒刑四年。
生下了早产儿
她不知道孩子的爸爸是谁
今年7月的一天,凌晨4点多,在嘉兴打工的小慈突然感到肚子痛得厉害。宿舍没有人,小慈便一个人拿了钱包打车去了医院。
医生一检查,“怀孕了,要生小孩了”,赶忙让小慈到妇保院就诊。早上7点左右,小慈在妇保院早产生下了一名男婴。
生命的诞生,本该是喜悦的,但这个19岁不到的小姑娘脸上,却满是愁容。她根本没有做好当妈妈的准备,甚至连孩子的爸爸是谁,都不知道。
由于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怀孕生了小孩,小慈对来电话询问的领班谎称自己到杭州玩去了,还跟一起工作的亲姐姐说,自己玩两天就会回来。
住院的几天,看着小慈吃的很简单,也没人探望和照顾,医院的医生、护士还有保洁阿姨,都对小慈关照有加,帮助她照看小婴儿,有好吃的都分她一点。
可是带来的钱一天天花出去,快要用光了。小慈坚持着要出院,带着医生、护士和保洁阿姨赠送的衣物、尿不湿,她在市区找了一家旅馆,住了下来。
孩子的哭声未能唤醒她的良知
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生了小孩,可又无法抚养,小慈萌生了把孩子丢弃,让人收养的想法。可一想到孩子不是别人亲生的,可能会对孩子不好,小慈又放弃了。
到了晚上,小慈内心经历了一番激烈挣扎,“与其他将来痛苦,不如现在痛苦”,小慈脑子里突然蹦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把孩子丢到河里,让他早点解脱!
深夜,小慈抱着婴儿走到了一座桥下,用电线把一个装满水的饮料瓶绑在了婴儿背后,打了个死结,再把外面的小被子包裹好,只露出婴儿的头和脸。
好像有心灵感应一般,小婴儿这时突然醒了,哇哇地哭了起来,可他的哭声终究没能改变妈妈的决定。
婴儿被扔到了河里,等到被人发现时,早已死亡。
庭审直击被告人痛哭流涕
小慈原本以为事情就可以这么平静地过去了,但事与愿违,次日早晨6点多,附近居民在河边捞螺丝的时候发现桥下面竟然有一名死亡的婴儿,这位居民惊恐之余连忙报警。经法医鉴定,该新生男婴原本生命体征正常,符合生前溺水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小慈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相关法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时辩护人指出,被告人小慈犯罪系迫于生活所困,主管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犯罪时刚满18周岁,社会求助自己能力尚不充分,而且文化程度较低,判断力不足,导致其犯罪。但是能够主动坦白,认罪悔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慈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法院从轻判处她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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