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施虐"ATM先水淹再火攻 钱没拿到要判刑赔偿
来源: 浙江在线 2014年03月06日在将近1个小时的时间里,温州市区两台ATM机先后遭受非人的待遇:先被人用水淹,再被火烤。
两台ATM机都承受住了考验,虽然部件被严重损坏,但硬是没往外吐一分钱。
目前,对其“严刑拷打”的犯罪嫌疑人胡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警方刑拘。
胡某头戴连衣帽,拿着矿泉水瓶出现在ATM机前,掏出钱包,输入银行卡号假装存款,ATM机的存取款口随之打开。
他把整瓶矿泉水朝取款口倒了进去。又从口袋里掏出纸片、剪刀,一股脑儿扔进取款口。随后,按存款流程重新操作了一次,但取款口关上又开,里面还是没钱。
胡某再次出现在右边的ATM机前。这次他插入了银行卡进行操作,并取出了卡里仅剩的100元钱。在离开的半个多小时里,他总结了经验教训,原来那台ATM机里可能没钱,也可能方法不对,这次他要先取钱验证一下。
胡某拿出一张纸,用打火机点燃,放进取款口。为了防止火熄灭,他不断添“柴火”,扔进笔记本的塑料封皮、纸片。边烧边乱按ATM机的触屏,幻想着冷不丁就把钱按出来了。烧了一会没效果,他又把手伸进取款口拨弄,差点被突然关上的取款盖夹住。
他反复折腾后确认无懈可击,最后放弃,离开。
凭银行卡号锁定疑凶
3月3日傍晚6点左右,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派出所接到银行报警,称滨海六路利玛广场的2台ATM机遭到破坏。
民警在现场发现,利玛广场一共有3台ATM机,中间一台里面有严重积水,而右边一台里面留有物体燃烧后的粉末。
很明显,ATM机是人为损坏的。但利玛广场是当地最繁华路段,谁这么大胆呢?
嫌犯选择夜深人静的时候。经调取监控录像调查,一个身穿绿色连帽羽绒服的男子进入警方视线,他水淹火攻ATM机的过程被清晰地拍了下来。
男子操作ATM机时使用了银行卡,民警根据银行卡号记录,很快锁定嫌疑人。当晚9点左右,民警在滨海十二路一网吧内将其抓获。
他想让ATM机往外吐钱
他姓胡,19岁,江西人,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3月1日,他从老家来到温州,由于没找到工作,身上所带的钱所剩无几,于是实施了打劫取款机的计划。
“我以为只要破坏了取款机,里面的钱就会往外吐。”胡某说,他只要ATM机往外吐一两千块钱就够了。
民警问如果吐了两万出来怎么办?“那我也只拿一两千。”胡某回答。
审讯时,胡某还一直问民警,自己什么时候可以出去。
银行工作人员介绍,顾客存入钞票后,要经过一系列验钞系统,最后才会进入存钞的箱子,而箱子是自动加锁的。取款时,存钞的箱子要接到取款指令才会打开,钞票到取款口前也得经过点钞流程。
两台ATM机受损十几万
两台ATM机被胡某折磨得够惨,尤其是遭水淹的那台。
银行维修人员说,这些被胡某损坏的部件,相当于ATM机的“大脑”,也就是主板部件,维修起来比较困难。“这些部件必须更换,费用估计要十几万元。”
胡某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表示,如果胡某给银行造成了十几万元的损失,量刑应该在3年左右。
此外,银行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胡某赔偿财物损失。(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