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 昨日,宁波市教育局发布宁波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及市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具体实施意见。据悉,我市今年中考时间为6月13日、14日。
报考
借读生这样报考
市教育局规定,初中阶段在外地借读的,要求回本市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向户籍地中招办提出申请。
其中,户籍在城区,初三在城区外就读,要求回城区升学的考生,需3月28日、29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设在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内,地址:开明街89号)办理报名手续。
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基(普)教科出具成绩证明,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互承认。
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须参加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体育测试和补测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定)。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经参考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项目测试或认定符合条件者可获得A等。
未取得就读地初中电子学籍的毕业生在回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时,由原电子学籍所在地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省外考生这样报考
在城区初中就读的省外考生,要在城区继续报考高中段学校的,由学生填写《2014年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申请表》,向毕业学校递交下列资料:
(1)父母一方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提供当年度已经通过企业年检或个体工商户验照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父母一方近3年内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3)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学校根据学生是否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学籍及上述材料的真实完整性,对照报考条件认真审查学生是否具有报考高中段学校资格,原件审查后当场返还,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终审。条件符合的,允许报考高中段学校。
志愿填报
城区考生分2批次网上填报志愿
城区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分2次在网上统一填报志愿。学生志愿填报统一网址为:zkzz.nbedu.net.cn/xs.aspx,登录账号为考生的报名序号,密码为各自的身份证后6位(登录后请及时更改)。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5日上午8时至6月16日下午5时。考生可在网上填报3类志愿。
第一类为自主估分填报2个定向志愿,该批次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3所学校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即某生如填报了3所学校中的一所,就不再允许在该批次中填报另2所学校,其他定向招生学校志愿填报不受限制;
第二类为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可在网上另行填报特长对应的1个普高志愿;
第三类为面试合格、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的考生,可估分在网上填报志愿,实行优先录取。
上述三类志愿可同时兼报。
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0日上午8时至6月21日下午5时。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已公布的中考成绩,可在网上填报3类志愿。
第一类为普高统一招生志愿,根据公布的各普高招生剩余名额,在网上依次填报3个志愿;
第二类为职业学校招生志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可分别按序填报5个志愿(5个专业);
第三类为技工学校招生志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可分别按序填报5个志愿(5个专业)。上述3类志愿不得兼报。
考生填报第一次志愿和第二次志愿后(即分别在6月16日下午5时后和6月21日下午5时后),打印已填报的志愿表报初中学校备案。
录取
城区高中段录取分两个阶段
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一阶段,按考生报考志愿,根据录取原则统一录取。城区普高录取时,分批次录取,前一批次录取完毕后,才录取下一批次的学生,第一批次为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的定向招生,特长生录取优先。第二批次为统招学生录取,实行第二志愿比第一志愿降低3分投档,第三志愿降6分投档。
第二阶段,考生与学校双向选择,未被录取的考生持市教育局中招办发的分数卡(含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准考证,在市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报市中招办审核备案。
稿源: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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