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9日讯 昨天,温州市市长陈金彪主持召开温州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温州市区“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我市将采取“早淘汰、多补贴”的补贴方式,优化补贴申报办理流程,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确保在明年底淘汰市区所有“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俗称“高污染排放车辆”。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28辆国Ⅳ标准汽车的排放量。截至去年底,市区“黄标车”共有15048辆。作为今年我市十个方面二十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目前已对“黄标车”实施区域限行措施,这次实施的补助政策将加快淘汰步伐。
《办法》提出,要根据淘汰车型和使用年限,按照合理的标准实施一车一补。其淘汰补助对象为2014年4月10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自行报废淘汰的,且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持有市区牌照、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住址在市区范围内的个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黄标车”。不补助对象主要有三类,分别是被公安部门强制报废注销的“黄标车”,隶属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其他财政补助单位的“黄标车”和2014年4月10日之后转移或变更至市区范围的“黄标车”。补助标准则是,在2014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在2015年申请淘汰的,补助标准为全额的70%。
据悉,市环保、公安、财政、商务部门将共同设立“黄标车”淘汰补助申请受理点,并与温州浙南汽车设备回收有限公司签订代办委托协议,由其“一站式”办理。公司工作人员将依据联合审核结果,优化补贴办理流程,为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报、申领手续。
会议还传达贯彻了全国“两会”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助企强工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工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区高污染“黄标车”提前“下岗”有补贴
“黄标车”仅占我市汽车总量3%,但排放的污染物却占到机动车尾气污染的三成。昨日,《温州市区“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下称《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通过以补促淘的方式鼓励市区“黄标车”提前下岗,确保明年底前全面淘汰黄标车。办法将如何实行,对车主有哪些影响,记者昨日采访了相关部门。
以补促淘1.3万多辆车可获补助
淘汰高污染“黄标车”,是我市近年来大气复合污染防治的题中之义。去年,我市制定实施《大气复合污染防治“1+5”方案》,全面执行新车准入国IV标准,严格车辆准入,并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淘汰黄标车1.12万辆。
为实现2015年底前淘汰所有“黄标车”目标,政府将鼓励符合条件车辆提前就地报废,并根据车辆车型及年限予以适当补助。据环保部门统计,市区去年底仍有黄标车共15048辆,除1431辆各类公车外,共有13617辆“黄标车”符合补助条件。这意味着,如果以2014年全额完成淘汰并予以补助,补助金额将达11152.22万元。
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相信,“以补促淘”能提高车主主动、提前报废的积极性,尤其受限行影响的相关车辆将更倾向申请淘汰。
据了解,目前办法仅针对市区(鹿城、瓯海、龙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登记上牌的非公“黄标车”。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财政供养的“黄标车”,以及办法实施日起转移、变更到市区范围的“黄标车”将无法享受补贴。而其他各地政府,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大气环境质量情况,制定相关淘汰补贴政策,相关标准或将参照市区情况。
阶梯补贴提前淘汰补贴高
符合条件的“黄标车”能获得多少报废补助?
车辆类型不同、注册登记日期不同,补助标准也不一样。记者注意到,补助依据车辆新旧程度,逐年递减。
参照相关标准,每辆符合条件的报废淘汰车辆能获得1050元至2.24万元不等的补助,车辆越新、补助越高。其中,2000年以前登记的微型载客车补贴最低为1050元,2007年以后登记的大型载客车补贴最高为22400元;轿车根据年限补贴标准从8600元逐年提至14400元。
值得一提的是,同一车辆今年申请提前报废淘汰的可享受全额补助,但在2015年申请,补助标准则约为全额的70%。以2007年登记的轿车为例,明年报废淘汰获得补贴就少了4320元。
《办法》补充,在我市实施相关补贴政策期间,如果国家出台新的汽车淘汰补助或者以旧换新政策,申请车主利益将不会受损。其中,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中央财政出资补助将仍可享受,地方财政配套出资补助则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地方补助的原则执行。
“一站式”办理审批时限将提速
符合条件的“黄标车”车主该如何申领补助?
环保部门解释,车辆补贴采取先申请报废淘汰,后申领补助的方法。目前我市相关部门在温州浙南汽车设备回收有限公司设立申请受理点,车主在受理点可以“一站式”办理相关手续。
车主在受理点通过相关信息审核,并签名确认后便完成报废程序。申请随后将交由公安、交警、环保、商务、财政等多部门进行联合审核,以确认车辆符合申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的各项要求。据悉,车主申请受理通过审核后,资金便会拨付至车主名下的银行账户。不符合补助条件的,相关部门将向申领人作出解释并退还材料。
据悉,有关部门正在协商进一步缩短相关审批的流程和时间,让车主尽快获得补助,届时资金将直接划拨至车主名下的银行账户。该《办法》有望于4月10日前出台,我市“黄标车”限行区域也有望进一步扩大。
如果你有一辆“黄标车”,该怎样申请提前淘汰补助?
先看看车子符合申请条件吗?
这辆“黄标车”必须在2014年4月10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同时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上牌的车辆;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3、申请淘汰报废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且非因达到报废年限自行报废的;
4、持环保部门核准颁发的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就不符合申请条件:
1、根据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被公安部门强制报废注销的机动车;
2、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的“黄标车”;
3、2014年4月10日之后转移或变更至市区范围的“黄标车”。
要去哪办呢?
受理点地址:市车管所旁的温州浙南汽车设备回收有限公司
办的时候要准备什么材料?
1、身份证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已持有的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银行账户或对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7、如由委托人代办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原件(特殊情况的需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办理现场取得并填写)。
材料带齐了,怎么办理呢?
带着上述相关材料(除《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先将车辆交至温州浙南汽车设备回收有限公司办理报废手续。温州浙南汽车设备回收有限公司对进场报废车辆进行属性和完整性判定,不属于补助范围的车辆按原有报废程序回收,属于补助范围的车辆按淘汰补助程序回收。
在提交相关证明和材料后办理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填写《“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交予受理点。受理点会根据提交的有关材料,当场完成信息的审核,审核完成并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将其中一联(回执联)给申请人以做凭证。接下来,申请人只要回家安心等候联合审核结果及资金拨付入账即可。
补充:车辆实际使用年限和提前淘汰年份该如何计算?
车辆实际使用年限=车辆回收日期或车辆注销登记日期-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车辆提前淘汰年份:按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的车辆使用年限-车辆实际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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